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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绿色通道”服务保障民生
 
    本报讯(记者韩兵 通讯员王功杰) “多谢检察院为我撑腰,想不到检察院这么关心我们老百姓的利益!”黑龙江地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吴福香三年前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法院判决她与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经哈尔滨市检察院抗诉,再审法院判决其单位与吴福香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安置适当工作。这是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设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办理的案件之一。

  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以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加大民行检察监督力度,重点办理民生案件。该省三级检察院为民生案件纷纷开辟“绿色通道”,集中力量优先办理,依法从快提出抗诉;对涉及民生问题且符合抗诉条件的案件,不论标的大小,坚决提出抗诉;对群体性民生案件,成立了“民生案件办案小组”,分管副检察长亲自挂帅督办。截至目前,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已办理了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拆迁补偿等领域的民生案件130多件。

  今年47岁的吴福香,1991年从哈尔滨市长城建筑公司调入哈尔滨市钢窗附件厂,1996年该厂被黑龙江地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兼并,吴福香又成为地王医药公司的员工。转入时,地王医药公司提出两种方案:一是她与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与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放弃经济补偿;二是她与原公司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迫于公司“不按一年期签订劳动合同不予续缴养老保险”的要挟,吴福香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又续签一年。2005年,公司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停止了吴福香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并停发工资。无奈之下,吴福香与公司打起了官司,结果法院判决她与单位劳动关系终止。

  干了一辈子工作,快退休了却丢掉了饭碗,吴福香满腔悲愤,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检察机关申诉。哈尔滨市检察院经调查,以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法院提出抗诉。2008年4月,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撤销了原判,判决地王医药公司与吴福香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给吴福香安置适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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