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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评论员文章:作“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表率
 
       今天下午(7月5日),高检院机关厅、处级领导干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专题培训班开班,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269名高检院厅、处级领导干部将分期分批脱产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

  根据中央政法委的总体部署,集中教育培训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中心环节,也是加强理论学习,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的基础,是当前应着力抓好的重要工作,其中,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更是重中之重。

  抓好此次专题培训学习,有助于高检院机关领导干部加深对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的领会把握,提高思想认识,为组织讨论、查摆整改等下一阶段活动的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高检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组织好厅、处级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培训,对于检察系统全面深入开展集中教育培训工作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高检院领导干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将为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作出表率。

  抓好此次专题培训学习,是加强高检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些要求,必须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高检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中的地位和职责,决定了加强高检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这次培训,必将引导和帮助高检院机关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习理论的自觉性,推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抓好此次专题培训学习,是促进高检院机关业务建设的有效措施。高检院负有领导和指导全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职责,只有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建设,才能更好地履行这一职责。此次培训,有助于高检院机关领导干部进一步巩固业务工作的理论基础,提高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推动业务发展的能力。

  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教育学习,不仅仅关系到个人的成长进步,更关系到检察事业的兴衰成败和建设法治国家的伟大历史使命。让我们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捍卫者和建设者,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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