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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状元”的好人情怀——记天津民行检察官李传林
 

“办案状元”的好人情怀

  ——记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民行处检察官李传林

  李传林在天津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民行处工作,因为办案能力强,同事们都亲切地称他为“办案状元”。

  从门外汉到“办案状元”

  1999年,38岁的李传林从部队转业到检察院工作。刚到检察院,他是个活脱脱的“门外汉”,只好不懂就问,不会就学;一个案件他把相关的法律查个遍,一份审查报告他会修改四五次;白天跟着同事们忙办案,晚上一回家就看书充电,苦学法律知识。为了抓紧时间学习,他还把有关法律录在随身听里,走到哪里听到哪里。

  经过努力,李传林很快进入角色。近几年,他不但每年个人办案数遥遥领先,而且办理提请抗诉案件法院改判数也最多,成为该院的“办案状元”。

  2004年6月,一位60多岁的老人到天津某超市购物时,因乘滚动电梯不慎摔伤,法院判决超市不承担赔偿责任。案件转到李传林手里后,他通过阅卷找出了问题所在,并根据有关法律,很快拿出了抗诉意见。处里的同事认为他的抗诉意见依据不足,但他坚持自己的主张,从民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个方面,论述超市对顾客负有提示义务、救助义务等等。案件抗诉后,法院改判,超市也心服口服。

  2006年3月,外地来津打工的农民工金英等19人为索要他们被拖欠的工资,来到检察院申诉。原来金英等人与雇主未签订劳动合同,辛苦工作一年,却未拿到一分钱的报酬,他们起诉到法院却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李传林受理此案后,多次前往工地调查案情,面对雇主的恶意刁难和人身威胁,他毫不动摇。经过认真分析案情和调查取证,老李找到了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劳动关系的证据,并依法提请抗诉,最终使这批农民工拿回了应有的报酬。

  在检察院工作10年中,李传林办了700余件案子,经抗诉,法院改判近百件,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由于老李抗诉工作成绩显著,他荣立个人三等功,并多次被评为市级和院级先进个人。

  病床上他仍惦记着办案

  李传林身高1米80,身材高大魁梧。可就是这样一条硬汉子,却在去年突然出现了大脑反映迟钝和言语不清现象。同事们知道后,劝他去医院看看,可他总是说手头的活多,等放假再去看看吧。没想到就在放假的前几天,他在一次出庭宣读抗诉书的时候,突然脑子里出现一片空白,是同事帮他把抗诉书念了下去。病情已经不能拖了,李传林这才到医院检查。一检查,查出胶质型恶性脑肿瘤,李传林被立即安排住院,并马上进行开颅手术。

  为了让李传林安心养病,同事们隐瞒了他的真实病情,并对他说,只要经过手术,他的病就能彻底好了。一听这话,李传林一再催促一生赶紧做手术,他说,许多案子还等着他呢。做完手术,病情稍微有点好转,李传林就给院里打电话,问案子多不多,等他的头发长长点就去上班。

  今年2月,李传林的病情再度恶化,时常出现昏厥,医生为他做了第二次手术。近期老李的病情一直不稳定,有时连自己的生日都记不清了,但同事们一跟他提起办案的事,他顿时就精神起来。他爱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老李每次想起大家都在上班、在办案的时候,自己就偷偷地掉泪。”

  他二次手术后的第五天,该院民行处全体同志去看望他时,发现他在护工的帮助下艰难的围着病床练走路,大家让他赶紧休息。他擦了擦汗断断续续地说:“我得好好锻炼,争取早点上班,把耽误的时间补回来。”

  “李传林,好人啊!”

  “李传林,好人啊!”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的最多的话。

  与老李一起转业的王修朝对记者说,老李在部队是副团级干部,手下有勤务兵。到了地方工作后,他却成了大家的勤务兵。他总是提前上班,打水扫地。谁有困难他都帮,哪有力气活,他都抢着去干。他从不轻易请假,儿子小升初考试的关键时刻,他也从不早退。该院民行处处长李凤琴向记者介绍老李事迹时,几次哽咽地说不出话来。

  李传林的病情牵动着众人的心。当年受李传林帮助过的当事人、63岁的赵大爷听说他患病后,不顾路途遥远,来到市里看望恩人。4年前,赵大爷因一起赔偿官司到一分院申诉,是李传林提请抗诉的,赵大爷最终打赢了这场官司。这次,赵大爷听说老李病了,几经周折找到了李传林的家。看到“恩人”病成这样子,赵大爷顿时老泪纵横,紧紧握住他的手说:“李检察官好好养病,你一定会很快好起来的!”

  6月3日,记者到李传林家采访了他的爱人。记者一迈进他家,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一套不足50平米的老式两居室的住房,屋里的摆设简单,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李传林妻子说,老李是个大孝子,工资不高,却每月拿出几百元给父母上保险。说着,她拿起老李补了多次的袜子,眼里含着泪说:“你看,这就是老李穿的袜子,缝了又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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