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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莉莉:“捕捉”完美
 
    推荐理由: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女检察官朱莉莉始终坚持“在捕捉完美中品尝快乐”,从检14年,在各项工作中都力求完美,不留缺憾,先后荣获“全市十佳公诉人”、“全市优秀批捕能手”、“全省检察专业人才”等称号。

       2007年初,江苏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张志军黑社会组织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由于该案在当地社会影响大,由谁承办成了该院领导的一件“头痛”事。这时,朱莉莉主动请缨,并立下“军令状”。然而,初审案卷后,朱莉莉发现该犯罪团伙作案次数多,组织成员多,审查的难度远比想象的要复杂。

  接手案件后,她克服了爱人远赴西藏支边的家庭困难,狠狠心将两岁多的女儿交到了父母手中,放弃了半年多双休日,加班加点审阅30余卷案卷材料,先后20余次到看守所讯问犯罪嫌疑人,并找来数十名被害人询问,制作阅卷笔录100余页。法庭上,她用犀利的语言、确凿的证据,痛斥张志军等人的罪行,使得公诉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首要分子张志军和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工作中,朱莉莉认为只要自己多用一份心,多出一份力,就能为社会和谐多作一点贡献。

  2007年3月,吴某纠约谢某、蒋某等人将袁某殴打致伤。审查该案后,朱莉莉找来袁某取证。结束时,朱莉莉询问是否从吴某等人处获得赔偿。闻听此言,袁某却说出了自己的心事。原来,袁某和吴某等人平时很熟悉。案发后,因害怕吴某等人刑满后找他报复,一直忧心忡忡,并表示不愿意对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只希望对方支付2500元医药费。

  袁某的话,使朱莉莉陷入了深思。“案件要么不办,要办就不能留下丝毫隐患”,一番思考后,朱莉莉决定促成双方的和好。提审吴某、谢某等人时,朱莉莉转达了袁某的态度,吴某等人听后感到对袁某十分愧疚,主动表示愿意在2500元医药费之外,再多给付一些营养费。两个月后,吴某等人的亲友代转的3000元赔偿款,由朱莉莉交到了袁某手中。

  “完善工作,也是帮助自我走向完美”,这是朱莉莉平时喜欢说的一句话。

  2007年5月,朱莉莉承担了未成年人杨某盗窃案的审查批捕工作。因该案社会危害性不大,杨某最终被依法取保候审。看着杨某离开检察院时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朱莉莉的心中平添了一番担忧。

  朱莉莉觉得在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应该再多做一些工作。两天后,她在征得杨某父母同意后,将杨某在取保期间交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人员代管,以保证宣判前不出现法治教育的“真空”。这一措施采取后,杨某每周定期到司法所报到,参加一些矫正活动,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儿子取保后吊儿郎当,我们做父母的看了也很担心,怕他老毛病重犯,有了检察院的这一做法,我们放心了”,杨某被判处缓刑的当天,其父亲真诚地对朱莉莉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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