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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雁塔:“法制大课堂”让学生受益
 
  本报讯(记者岳红革 通讯员周一帆)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有个“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自去年6月起,该办案组检察官就走进校园开展“法制大课堂”活动,他们以发生在未成年人身边的真实案例为教材,教育辖区内中小学生学法、守法、知法。截至目前,该活动已开展4次。

  今年5月5日晚7时,西安某艺术学院附属中学2007级3班学生杨某上晚自习时,因琐事与同学赵某发生冲突,因觉得有失面子,遂产生“教训”赵某的念头。当晚8时许,杨某纠集三名社会青年来到学校,几人持刀将赵某捅伤,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6月18日,雁塔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杨某批捕。6月19日上午10时,雁塔区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的检察官来到该校开展“法制大课堂”活动。

  活动中,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向全校同学剖析了杨某等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在“案件回放”环节,检察官向同学们读了一段杨某在“讯问笔录”中的“交代”:“我要开风扇,他却不让,现在想来,这是多么小的一件事,我却觉得在众多同学面前下不来台,自己一人又怕打不过他,就叫人对他下了‘黑手’,毁了别人,更毁了自己,这世界上要是有卖后悔药多好呀,可惜没有!”这段“交代”深深震撼着在场的每一个人。活动结束后,同学们说:“‘法制大课堂’活动,让我们终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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