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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预防与工程建设同步
www.spp.cn 2008年07月01日 13:40:00 来源: 检察日报
作者: 余方 贾彦峰 卢志坚
本报讯(通讯员余方 贾彦峰 记者卢志坚) 近日,江苏省宜兴市即将开工的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工程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工程建设方宜兴市质监局、工程承建方和监理方就工程廉政建设达成一致意见。
2007年8月总投资达7200多万元的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落户宜兴。自今年4月该项目进入招投标阶段以来,宜兴市检察院就启动招投标交易过程备案制、资金决算会审制、履约回访考察制、交易活动公示制等监督机制,应邀介入该建设项目,全面了解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参与招投标单位资质和有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审查,针对项目特点深入研究。该院在建议工程建设方、承建方、监理方共同研究预防职务犯罪措施的同时,还将根据工程进度,在各个建设阶段严格落实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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