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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耕在第五次政工会议上强调:着力抓好四项检察政治工作
 
  本报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林世钰 肖玮)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五次政治工作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回顾了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政治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的四项检察政治工作进行部署。

  张耕对全国检察机关第四次政治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作了回顾。他说,几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加强和改进检察政治工作,大力推进检察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检察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不断强化,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建设力度加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专业化建设稳步推进,具有检察特色的队伍管理制度和机制初步形成;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检察宣传和文化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更加良好;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规范发展。

  张耕根据曹建明检察长讲话的要求,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的几项检察政治工作作了部署:

  第一,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打牢检察队伍的思想理论基础。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切实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大力弘扬检察职业精神,推动检察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检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舆论宣传,为检察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二,大力加强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素质和水平。着力从体制、机制和工作落实上保证检察队伍专业素质的提高。严格检察官职业准入,保证初任检察官和新进人员符合法定资格条件,具有相应专业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正规化分类培训和岗位练兵。加强任职资格培训,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素能培训、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和初任检察官培训,切实增强各类检察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履职能力;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执法中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薄弱环节,依法构建一套制度完备、程序严密、标准具体、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统一实用的检察业务制度规范;着力加强检察业务专业人才培养和使用。重点培养一批检察领导人才及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积极培养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和检察工作急需的其他人才。

  第三,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检察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针对各级检察长换届后大批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的实际,重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开展政治轮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善于审时度势、进行战略思维的能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总揽工作全局、开拓创新的能力;要注重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严格执行选人用人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严格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建立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领导干部实绩考评体系。

  第四,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的保障建设。着力从根本上研究解决基层检察院编制不足、人才短缺、激励机制滞后等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大人才招录力度,妥善解决基层经费不足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指导。深入推行和完善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深化基层院结对帮扶等制度,提高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

  最后,张耕对大力加强政工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检察政工队伍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政工干部头脑,指导政治工作实践;更加注重能力建设。力争用5年时间,对全国检察政工干部进行全员培训,使政工队伍的知识结构普遍更新,能力普遍提高;更加注重作风建设。要讲党性、重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政策和程序规则办事,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正之风,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公道正派地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更加注重纪律建设。完善重点岗位规章制度,健全监督检察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有效防止违法违纪等问题的发生;更加注重形象建设,努力造就“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和“廉洁型”的检察政工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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