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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陇西:四项机制破解涉法涉检上访难题
 
  甘肃省陇西县检察院5年来接待来访群众558人次,受理信访204件,接待率、受理率和答复处理率均达到了100%,破解了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三大难题。取得这样突出的成绩,得益于该院2003年以来推行的四项机制,即领导协调机制、首次办理机制、下访巡访机制、督办考核机制。

领导协调机制:奠定了“大信访”基础

早在2003年,陇西县检察院就成立了涉法、涉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的县委工作会议上,该院都要签订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该院领导也与各部门签订责任书,形成检察长负总责、分管副检察长直接抓、各部门互相配合、控申部门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该院通过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协作交办机制,增强办理涉法、涉检信访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特别是上访人缠访缠诉的案件,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参加公开听证和答询,依靠社会力量和群众舆论做好化解矛盾纠纷工作。

首次办理机制:解决了责任缺失问题

陇西县检察院检察长蒋世雄告诉记者,由于信访案件办案期限没有限制,案件往往得不到及时处理,这容易使当事人越级上访。为此,该院在实践中完善了首办责任制。

首先,明确办案流程。每件信访案件由控申部门负责接待并统一受理,首次接访在三日内确定案件的分流去向;业务部门受理信访案件依法定程序办结后十日内向控申部门回复办理结果;控申部门负责案件的催办督办和反馈答复。

其次,完善责任制度。对首办案件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归口办理;检察机关与来访人开展“双向承诺”,对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检察机关承诺依法受理、按期办结、及时反馈;来访群众承诺在检察机关调查处理期限内,不就同一问题重复或越级上访。

2003年至今,该院共接待来访群众558人(次),均在首次接访后分流转办。

下访巡访机制:搭起处理问题的桥梁

从2006年开始,陇西县检察院开展下访巡访活动,带案下访、定期巡访、有案办案、无案宣传、化解矛盾,目前已和该县17个乡镇的司法所建立了信息联系制度,聘请司法所长为信访信息员。信访信息员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检问题进行释法说理,指明投诉渠道,并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反馈情况。

去年年初,巩昌镇红星村村民群体打架,酿成命案。同年4月,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案件被害方30多人因公安机关把一部分“嫌疑人释放”到陇西县检察院上访。该院与来访群众达成“双向承诺”后,马上召开检委会研究案件,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清楚的郝某决定批准逮捕,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清其他事实。主管副检察长带领侦监、控申部门负责人下访,并邀请镇、村负责人一起对上访人释法说理。最终,30多名上访人放弃上访,对检察机关表示感谢。

督办考核机制:开辟信访长效机制通道

陇西县检察院每年把信访个案的办理情况逐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的干部绩效考核,作为评优选先和晋级晋职的依据。对于分流办理的每一件信访案件,通过控申部门督办、领导督办,预期催办、期满提示等办法,提高了办理质量和效率,确保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

2004年,在办理吉某贩卖毒品一案时,陇西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扣押了吉某现金3000余元和5000余元的存折1本。吉某被释放后上访,陇西县人大依法把此案转到检察院。陇西县检察院立即确定由主管副检察长重点督办此案,该院主持召开了由公、检、法分管领导及主要办案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2004年8月,在该院多次督促下,扣押款物被全部退还给了吉某。

从2003年至今,陇西县检察院共接待来访群众558人次,受理来信来访204件,其中控告案件线索71件,申诉案件线索76件,举报案件线索57件。对上访群众的接待率、所反映问题的受理率和答复处理率均达到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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