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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分院充分利用“三网合一”功能开展案件复核工作
 
  本报讯(记者沈义 通讯员张向东) 重庆市石柱县检察院在鉴定一起比较复杂的伤害案件时,通过二级专线网将案件原始材料传给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和其他几个基层检察院的法医,再由第四分院开通基层检察院专线网视频会议室,组织进行网络“会诊”,从而得出了正确的鉴定结论。

5月4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他们充分利用检察二级专线网,对辖区检察机关的法医检验鉴定和文证审查案件实行视频、网络复核“会诊”的制度。据了解,2004年以来,地处武陵山区的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和5个区县检察院,充分利用检察机关“三网合一”的功能,以重庆市检察院检察信息网络为工作平台,通过网络远程数据传输,实行两地或多地鉴定人员网上在线鉴定、讨论、复核。同时,他们通过电话或视频及时交流案件情况,作出鉴定结论。此举不仅改变了过去两地或多地的人员必须跋山涉水、长途奔波到某地集中研究,以及进行实物卷宗移送的传统做法,还避免了法医鉴定一人签名不合法的尴尬局面。

三年多来,重庆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和5个区县检察院的法医鉴定人员,通过网络鉴定案件18件,进行文证审查67件,大大降低了法医技术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了办案成本,确保了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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