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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小记
 

2005年以来,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36件267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13件,提起公诉172件198人,起诉人数占立案人数的74%;立案数、起诉数、判决数、大要案数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位居首位;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损失8494万余元。

上网、看报、看电视也是工作

上网、看报、看电视,这是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反渎局案件管理处陈国兴每天的工作内容。对此,陈国兴解释说,渎职犯罪的线索难以发现,通过新闻报道找线索,深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是一个另辟蹊径的有效方法。

为了改变线索来源不足的状况,郑州市检察院创新建立了案件线索管理机制。2006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门密切关注新闻媒体报道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从中摸排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50余件,并对可查性强的线索进行登记备案,由线索评估小组进行评鉴。根据评鉴情况,他们对有一定价值、可查性小的线索,实行分类储备,等时机成熟时再分流到有关部门办理;对具有较大影响、同当地党委中心工作联系紧密、查办阻力较大的案件线索,则等待时机择期办理;对可信度高、可查价值大的案件线索,经领导签批后,统一分流到有关处室和基层院及时办理。

此外,该院还通过建立灵活高效的侦查指挥机制、内部协作机制、咨询决策机制、办案安全保障机制以及执法机关合作机制等,有效地解决了渎职侵权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查办阻力大”的问题。

7人入选专门侦查人才库

这是一起滥用职权案。查案初期,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接受检察机关讯问时,一再声称自己没有犯罪。办案人员耐心详细地给他讲了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并围绕李某的工作性质,向其认真分析了造成现在这种结果的原因。一番教育之后,李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性质,写下了深刻的悔过书。

 “办案中我们经常遇到这种情况。随着刑法的修改和新立案标准的实施,渎职侵权罪名增多、立案情形增加,反渎部门在办理大案、要案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也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我们办案人员不仅要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还要熟知与案件相关领域、行业的法律法规,了解发案单位、发案人员的工作性质。只有这样,讯问时才能抓住要害,让犯罪嫌疑人口服心服,低头认罪。”谈起这些,侦查一处副处长尚东林很有感触。

为了提高干警办案能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该院反渎局大倡学习之风,搭建起各种学习平台,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建立信息数据库,将涉及渎职侵权犯罪的所有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典型案例等相关资料归类存档,供办案人员随时查询参考;定期召开理论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供办案人员掌握;提前“把脉会诊”,对基层检察院办理的重大、特大案件,要求在立案前将书面材料及初查卷宗送到市院汇报案情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市院再提出指导性意见。涉及新罪名、新领域的重特大案件,郑州市检察院专门安排侦查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全程参与。

郑州市检察机关还通过岗位练兵、专题讲座、案例点评等形式,培养了一批侦查骨干和专门人才。目前,郑州市检察院反渎局32名干警中,有19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7名具有硕士学位,7人被河南省检察院录入专门侦查人才库。

为了民益、民安和民生

“民益、民安、民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更是郑州市检察院反渎部门永恒不变的工作主题。”郑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高长有说。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土地征用、医疗服务、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突出问题,郑州市检察机关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还把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市场经济秩序混乱、资源配置失衡的渎职侵权大要案作为办案的重中之重。

2005年以来,郑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共查处涉及民生的案件149件。通过查处登封市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张某、工作人员刘某滥用职权案,收回国有土地50亩,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2005年以来,他们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房管、计生、环保、卫生等30余个部门完善了相关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在查处某区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刘某、监督员秦某玩忽职守导致的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时,向该区卫生监督所发出了检察建议。该区卫生监督所根据检察建议,成立了专门负责查处非法诊所的科室,并对全区非法诊所进行摸排,取缔了“黑诊所”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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