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倪建军 通讯员杨铭) 记者近日从陕西省检察院获悉,2003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建立纠防长效机制,连续五年实现无超期羁押现象。
5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渎职犯罪案件67件77人。在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中,该省检察机关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223人次,已纠正1176人次;发现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617人,监督纠正616人。为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该省还开展了超期羁押集中专项清理行动,并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纠防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目前,该省已连续五年实现无超期羁押现象。
经过不懈努力,该省已有5个监所检察室被高检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73个被评定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63个被评定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