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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协会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8〕中检协发1号                            

                中国检察官协会

              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   

各单位会员

                         一、 2007年工作总结

    2007年,中国检察官协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协会工作要点,发挥协会自身优势,在检察理论研究、对内对外学术交流、协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繁荣检察理论,提高检察官素质,促进检察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发挥协会自身优势,组织会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
    根据第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的主题,组织会员撰写相关理论文章,为八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选送了一批高质量的检察理论文章。围绕检察实践和检察改革中的疑点、难点问题,组织会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协助并指导有条件的地方检察官协会建立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制度和课题制度。还根据2007年度确立的检察理论重点研究课题,组织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研讨,推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再上台阶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围绕检察业务工作,进行专题研讨
    为检察工作服务是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宗旨。为帮助检察人员了解电子证据的功能,掌握电子证据的取证技术,提高固定和运用电子证据指控犯罪的能力,中国检察官协会与国际高科技监管协会联合于2007年5月21-26日在广州举办了“电子证据培训班”。来自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近200名从事侦查、侦监、起诉、技术和法律政策研究的人员参加了培训。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对培训高度重视,在会议接待和服务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本次培训班规模大,档次高,具有国际性。培训班邀请了法国、日本、英国、加拿大以及国内对电子证据有专门研究的专家为学员授课。培训对提升电子证据收集、固定和运用能力、促进全国检察系统乃至国际间的交流都发挥了重要的意义。
   (三)开展横向交流,扩大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影响
    2007年1月13日至15日,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同中国法官协会、中国警察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在北京联合举办了“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科学构建及法律适用高层论坛”的学术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刘家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戴玉忠、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孙明山、中国刑警学院院长王世全、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主席高铭暄、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张智辉以及来自我国法学界、司法实务界的300多名代表参加了论坛。论坛围绕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面临的突出问题,从规范刑事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角度,探索如何进一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法律制度,在很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四)加强对地方检察官协会的指导,积极发展单位会员
    单位会员是中国检察官协会开展工作的基础,如何扩大单位会员的数量是去年协会工作的重点。为统一认识,中国检察官协会于2007年8月30日在成都召开了由部分省、市级检察官协会参加的座谈会。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重庆、新疆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7个省、市检察官协会的2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如何在全系统扩大发展单位会员进行了认真研讨,并就以下问题达成共识。
    1.各地检察官协会只有作为单位会员加入中国检察官协会,才能成为名符其实的行业社团组织,有效发挥协会职能,更好的为检察官服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中国检察官协会在全系统发展单位会员的思路,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协会《章程》,各级检察官协会都是独立法人单位,相互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地方检察官协会只有作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单位会员,与中国检察官协会保持直接的联系和沟通,参加中国检察官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才能理顺中国检察官协会与各地检察官协会之间的管理机制,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和检察事业。
    2.单位会员是中国检察官协会与各地检察官协会的纽带和桥梁。通过发展单位会员和加强对单位会员的业务指导,有利于中国检察官协会加强与全系统各级检察官协会的联系与交流,加强对全系统个人会员的管理与沟通,并协助各地协会充分利用检察官协会这个平台,为广大检察官创造更多学习交流的机会。
    会议还进一步明确了各地检察官协会成为中国检察官协会单位会员后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去年,中国检察官协会在全系统发展单位会员的工作取得了稳步进展,截止2007年12月,新发展单位会员19个。

   (五)积极利用网络资源,努力为会员开展理论研究创建平台
    2006年8月,中国检察官协会开办了中国人民法制网。该网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立足检察官协会,传递法治建设信息,努力为法制工作者和全国的检察官服务。中国人民法制网经过一年的试运行,其优势和效果已得到各地检察官协会和广大会员的肯定,已经成为中国检察官协会与会员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成为展示检察官风采的良好舞台。
   (六)存在的问题
    2007年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广大检察官的期望和检察工作的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从全系统的情况看,有的协会组织机构不健全,没有配备人员抓这一工作;有的协会很少开展活动。从中国检察官协会本身的情况看,单位会员的发展还比较缓慢,协会在全系统还未形成行业社团的一体化;协会组织适合会员特点的活动还比较少;协会的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协会活动的开展。

               二、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高检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协会《章程》,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的优势,为繁荣检察理论,提高检察官素质,促进检察工作的发展和检察制度的完善,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做好中国检察官协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据此,应当在2008年召开中国检察官协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对五年来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工作进行系统的回顾与总结;二是选举新一届中国检察官协会领导机构;三是制定检察官协会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使协会工作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检察事业发展的需要。召开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是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一件大事,对推进协会工作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拟报院领导同意后于今年底全国检察长会议期间,召开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日前,有关筹备工作已经启动。
   (二)利用协会自身优势,组织会员参与检察理论研究
    开好第九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要根据年会的主题征集年会论文,做好论文的筛选工作,积极配合搞好优秀论文的评选。各级检察官协会要组织会员积极撰写年会论文,鼓励会员通过写出高质量论文而入选参加年会。年会后,各级检察官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年会精神,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继续加强检察理论研究,使之提高到新的水平。
    为更好地传播法律资讯和检察官协会信息,充分利用网络灵活便捷的特点,协会将《中国人民法制网》作为会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的阵地,专门开辟了十个具有特色的理论专栏,为热心检察理论研究的检察官提供新的平台。协会还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确定一个时期理论研究的重点问题,有计划地组织、引导会员参加专题理论研讨和交流活动。
   (三)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做好单位会员的发展工作
    为逐步规范全系统行业社团组织的管理机制,今年协会组织建设的重点是继续发展单位会员。各地检察官协会都应积极申请成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单位会员,各单位会员在中国检察官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活动,在全国检察机关形成检察官行业社团的合力。各省级检察官协会是中国检察官协会的理事单位会员,应积极组织、动员各级检察官协会尽早成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单位会员。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会员的组织建设,各单位会员要配备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协会日常工作。

   (四)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会员进行交流
    中国检察官协会积极协助各单位会员开展适合会员特点、有利于提高检察官素质、促进检察工作的活动;支持与协助有条件的单位会员与其他社团组织开展横向学术交流活动。
为推动各单位会员的检察官协会工作不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中国检察官协会今年拟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为筹备协会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拟在上半年组织召开由部分省市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参加的座谈会,为制定检察官协会未来的发展思路广泛听取意见。
    2.针对全系统各级检察官协会换届后新领导成员多的情况,将对各理事单位会员新任的协会秘书长或专职副秘书长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3.为鼓励先进,推动全系统检察官协会工作发展,协会将组织开展评选表彰2006-2008年度全国先进检察官协会、优秀社团工作者活动。

   (五)做好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和检察官的业务培训
    根据新形势下开展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中国检察官协会拟举办全系统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和检察业务骨干培训班。根据培训内容和参培学员的实际,聘请全国知名法学家为培训班授课,针对检察体制改革和检察业务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答疑解惑,为提高检察官的法学理论素养和执法水平服务。
   (六)做好赠送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资料的工作
    本年度,中国检察官协会将继续为缴纳会费的会员赠送由检察理论研究所、中国检察官协会出版的图书和资料。会员缴纳会费标准、收缴办法,协会赠送会员资料数量、品种以及联络方式,均与2007年度的程序相同,协会不再另行通知。
    各单位会员和会员联络组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协会赠送会员资料的发放工作,确保缴纳会费的会员能及时收到资料。


                                     中 国 检 察 官 协 会
                                        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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