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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建立四种制度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正义网福建2月19日讯(通讯员李运生 陈夷娟) 近日,福建省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建立四种制度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通过各科室、各支部、中心组学习,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深入开展了党性党风、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干警的自律意识,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政治素质。 

  二是建立业务学习制度。结合每周一的业务学习课,由各科室对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提高干警对案件的分析能力。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岗位业务评比活动,并将学习评比情况纳入年终考核的内容,督促干警加强对本岗位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干警对自身业务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干警的业务能力。 

  三是建立培训教育制度。重视学历教育,鼓励1962年以后出生的检察官无本科学历的积极参加本科学习,提高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重视司法考试,以物质或精神等方面奖励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年青干警。积极支持干警参加省、地区、本市组织的计算机等级培训、岗前培训、党校培训、侦查办案培训等各类培训。 

  四是建立思想动态分析制度。每半年对干警思想动态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分析(特殊情况可不定期进行),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和影响队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保证思想动态分析的质量,提高干警思想政治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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