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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莱芜:统一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
 
  正义网山东3月11日讯 (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 赵帅 李传学) 山东省莱芜市检察院去年以来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有效途径,实行了由市检察院对本级院及下属基层院人民监督员进行统一选任和管理的工作模式。该市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统一受理、统一监督两级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出现的"三类案件"。 

  据了解,这一工作模式的实行,不仅整合了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开支,减轻了基层院的工作压力,而且排除了干扰,防止了"关系案"、"人情案"的发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实效。实行一这模式以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7件9人,较好地发挥了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促进了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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