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人民监督员 >

江苏海安:侦查讯问请人民监督员来监督
 
  正义网江苏3月10日讯(通讯员杨柏森 刘伟峦)日前,海安县检察院在对王某、顾某、樊某职务犯罪进行讯问的过程中,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到监控指挥中心,通过观看同步录像以此实施监督活动,讯问完毕后,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检察技术人员当场制作录音录像资料,并当场进行封存,由人民监督员在录音录像工作笔录上签署意见。 

  近年来,该院出庭支持公诉职务犯罪案件当庭翻供率较高,且大多以刑讯逼供,侦查程序不合法为理由,尽管公诉人当庭播放了侦查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但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也往往会从录像的全面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方面否认录像证据的客观公正性。今年以来该院选择一些重特大、有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推行讯问请人民监督员来监督这一举措以来,展示的视听资料可信度得到了提高,公诉的3件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均被人民法院作有罪判决。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010-12309(举报电话)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