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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人民监督员四年监督21案
 

本报讯(记者郭清君 通讯员袁明 刘水平) 湖北省荆门市检察机关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4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的“三类案件”21件25人,全部启动监督程序,由人民监督员全部监督结案,同意原拟定意见的有19件23人,不同意检察机关意见的2件2人,并经检察委员会研究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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