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检 察 官 协 会
简 报
第3期
中国检察官协会联络部编 2007年11月20日
【编者按】近年来,江西省赣州市检察官协会,河北省邯郸市检察学会和湖南省湘潭市检察学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加强社团组织建设,努力组织广大会员开展检察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扩大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以及对外的交流与合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其主要经验和做法介绍如下,供各地学习参考。
在创新检察官协会工作上求实效
——江西省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创新协会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在为检察事业发展服务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被中国检察官协会评为全国先进检察官协会。三年来,共组织会员撰写各类调研文章7163篇,其中被国家级报刊采用906篇,省级报刊采用497篇,地(市)级报刊采用2905篇;在全国、全省检察调研成果评选中有26篇文章获奖,114篇文章在会议上交流;向高检院申报的课题《案件线索的发现与管理机制研究》已获批准立项,并通过高检院专家验收。其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强化协会组织建设上下功夫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自从赣州市检察官协会成立以来,赣州市院党组坚持把协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每年召开二次以上常务理事会议,并在人员配备、活动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每年拨出5万元资金作为协会工作的专项基金。同时,赣州市院对协会理论研究工作高度重视,仅市院党组成员就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调研文章58篇,起到了榜样示范作用。
(二)健全机构,确保协会工作任务落实。确定研究室为负责协会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并指定一名副秘书长和专职人员处理协会的日常事务,保证了协会工作有序、高效运转。并设立了中国检察官协会赣州联络组,负责落实中国检察官协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发展会员,不断壮大会员队伍。赣州市18个县(市、区)基层协会(小组)都已成为市检察官协会的团体会员。同时,根据检察人员调动或离退休情况,还坚持每年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申报审核办理一至二批新会员,目前共发展会员215名。
(四)接受监督,每年能够顺利通过年检。赣州市检察官协会按照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及时报送有关协会工作总结、工作计划、财务报表等材料,自觉接受检查监督,每年都顺利通过年检。
二、创新调研机制,在加强协会理论研究工作上下功夫
(一)实行调研工作责任制。每年年初,赣州市院对全年协会的检察调研目标任务作出统筹安排,并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度调研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讨论新年度搞好调研工作的措施,分解重点调研课题,并明确规定完成时限和质量要求。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基层协会(小组),在评先评优时实行“一票否决”。
(二)创新检察理论研讨机制。一是坚持研讨制度。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和各基层协会(小组)每年都召开一次检察理论研讨会;二是确定研讨重点。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践确定研讨主题,着重解决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三是创新研讨形式。一个单位的研讨会可以让全体干警参加,也可以只召集部分调研骨干参加,实行作者谈论点论据,参会人员点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相互交流切磋的形式。
(三)完善调研工作激励机制。近几年来,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和各基层协会(小组)协同本单位调研部门,逐步建立健全了调研工作激励机制,每年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和各基层协会(小组)用于调研成果的奖励资金共约40万元。例如,赣州市院对发表的调研文章按稿费的倍数给予奖励,国家级奖励6倍、省级奖励3倍。调研激励机制的完善极大地调动了会员开展调研工作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调研质量。
(四)实行专题调研工作机制。近几年来,赣州市检察官协会组织会员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门别类的逐项专题调研。如2007年,为深入贯彻江西省委政法委关于开展“促进和谐平安建设、服务江西崛起新跨越”大调研活动的精神,他们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加强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两大课题进行分解,落实到专人,形成大调研格局,先后完成论文45篇,为上级机关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
(五)实行重点调研课题制。赣州市检察官协会设立了重点课题专项基金,每年确定10个重点课题和8个一般课题,由各县(市、区)协会(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申报一、二个课题,确定负责人、撰稿人和完成时限,市检察官协会根据情况组织进行季度或年中督促指导,对年底之前完成的调研成果进行评奖和表彰。同时,对中国检察官协会和省检察官协会下达的重点调研课题、年会论文课题积极组织精干力量并与有关业务部门通力合作,进行集体攻关,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成果。
三、创新工作方式,在加强内外交流联络上下功夫
(一)组织参加培训和研讨会。积极组织会员参加中国检察官协会和高检院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和理论研讨活动,加强与周边省、市、地区的学术交流,选派部分会员参加鄂、豫、皖、湘、赣五省检察机关物证技术研讨会,积极进行理论交流,达到了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二)加强内部交流联络。一是发动会员积极参加检察理论研讨会。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坚持每年协同市检察院举办一至二次全市检察理论研讨会,并指导18个基层协会单位分别召开一次以上理论研讨会。二是积极为会员提供研究信息资料。为了促进协会会员之间的学习和交流,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协同市检察院每年编发内部刊物《赣州检察》6期,受到了全市广大会员的好评。对中国检察官协会下发的刊物和学习资料及征订的《中国刑事法杂志》、《中国检察论坛》等刊物都及时发放到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手中。
(三)开展法律咨询服务。赣州市检察官协会协同市院与本地29个行业、系统和企业建立了联系制度,三年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9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的同时也主动听取他们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检察工作。
加强学会组织建设,增强学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邯郸市检察学会开展工作的几点做法
邯郸市检察学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历届院党组对学会的发展都非常重视,在近十年的学会建设和发展中,市院党组都给予积极的指导和关注,为学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人力支撑和物质保障。在市院党组的领导及广大会员的关心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学会的各项工作,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积极开展检察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拓宽了调研领域,扩大了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绩,学会连续被中国检察官协会、邯郸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分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学会”和先进集体。回顾邯郸市检察学会多年来的工作,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加强对学会工作的领导。市院党组非常重视检察学会建设,把学会工作作为扩大检察机关公共关系,增强检察机关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平台,支持学会根据《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各项工作,经常过问学会的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学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增强了学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为学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认真做好会员的发展和服务工作。学会十分注重会员的发展和吸收工作,除了注重发展符合会员入会条件的全市检察人员积极入会外,还积极在与检察理论研究相关领域和社会各界有志于检察理论研究的同志中吸收新会员,三年来在全市检察系统发展中国检察官协会新会员141名,其中市院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业务尖子都是学会的骨干成员。积极参加中国检察官协会和省检察官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重视市院检察系统单位会员的发展工作,按时交纳团体和个人会费,邯郸市检察学会现有会员420名,已成为邯郸市有较大影响的行业性社团组织。
三是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增进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对外交流,拓宽视野,互通有无,是提升学会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三年来,参加中国检察官协会、高检院研究室组织的全国检察理论研讨会9次,参加省检察官协会、省院研究室组织的检察理论研讨会12次,推荐出国和赴港、澳考察8人次;2005年10月,在中原经济区成立二十周年之际,为增进中原经济区13市检察机关的了解和沟通,建立健全工作协作机制,在市院领导的组织协调下,围绕“加强检察协作,强化法律监督,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与市检察院有关部门合力举办了“2005中原经济区检察论坛”,中原经济区域各市级院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应邀参加了会议,对推动各地检察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克服困难,取得学会工作的新进展
——湖南省湘潭市检察学会推进学会工作的主要做法
近几年,湘潭市检察学会在省检察官协会、市院党组的领导下,在理论研究及其他工作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广泛好评。2001年以来,湘潭市检察学会每年均被湖南省检察官协会、市民政、社科联评为先进学会;2003-2005年度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徐艾秀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社团工作者;2005年在湘潭市280多家受评先进学会活动中,湘潭市检察学会以排名第一的成绩获得“全市十佳”社团组织;2006年被中国社科联评为全国社科联先进学会。其主要做法是:
一、认真落实学会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学会工作涉及社团组织、理论研讨等方面的工作。在组织建设方面,湘潭市检察学会不仅及时地向高检院、省院系统请教和学习,还注重加强与当地民政、社科联等部门的联系。组织工作严格按照社团规定行事,学会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湘潭市检察学会已经成为湖南省很有影响的社团之一。
二、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工作。理论研究工作是湘潭市检察学会的工作难点,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缺乏高质量的理论成果。近年来湘潭市检察学会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这方面的人员和经费投入,目前成效显著。首先,在每年年初为全年的工作设定具体目标,例如每年出专著或论文集一本,每年开一次专题研讨会,并在年底召开大型综合性理论研讨年会,目前目标已一一实现。例如湘潭市检察学会已分别在四个地区召开了专题研讨会,每次会议都聘请湘潭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及专家点评,效果极佳。其次,以点带面,注意通过督促有基础的部门带动全院的理论研究工作。这些工作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湘潭市检察学会的理论研究水平,从向《中国检察论坛》的投稿情况来看,被采用的稿件数量明显增加,已经从原来的每年四篇增至六篇。2006年湘潭市检察学会共有107篇文章被公开发行的期刊采用,其中在湘潭大学公开发行的学报增刊中就发表高质量论文38篇。
三、积极争取上级领导支持。要想将工作落实抓好,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至关重要。湘潭市检察学会在工作中主动积极地与上级交流,获得了包括湘潭市院党组、湖南省院及高检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例如,湘潭市院党组在经费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项经费支持学会参与高检院课题的研究,从而使湘潭市检察学会在此方面实现了零突破,湖南省院领导也在各个环节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形成了上级鼓励指导、下级努力创新的和谐互动局面,极大地促进了学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