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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台:建立民事检察建议回访制度
 

本报讯(石峰) 安徽省凤台县检察院民行科干警日前在分管检察长带领下,来到该县法院进行回访,监督民事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情况。以前诉讼代理人出庭时,法院习惯做法一般是由当事人口头通知。但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人出庭。于是该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向代理人发出出庭通知书。之后通过回访,发现法院在办理民事案件时,已向诉讼代理人发出书面出庭通知。目前,该院已将民事检察建议回访作为一项制度坚持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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