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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积极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辽宁省沈阳市检察官协会,认真贯彻中国检察官协会的文件精神,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努力完成缴纳会费和会员发展工作;不断完善协会机构,健全协会组织,充分履行检察官协会职能,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官协会工作。协会领导对发展会员工作非常重视,多次批示我们要按照中国检察官协会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所以,我们每年都把会员的发展工作写进《检察官协会年度工作要点》,列为重要工作日程,努力抓实、抓好;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对各分会进行布置,要求各分会认真落实好,使这项工作能扎实有序,开展的非常顺利。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让新充实到检察系统的领导干部加入协会组织,保证两级院协会的领导干部成分。针对两级院领导干部的不断调整变化,市检察官协会办公室的同志及时了解掌握这一情况,工作严谨服务到位,积极向新到位的领导说明高检院的要求和加入"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必要性,及时让其填写"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和"沈阳市检察官协会入会申请表",帮助办理"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证"。同时,也要求各分会认真及时做好领导干部的会员发展工作。在我们的努力下,市、区两级院的院级领导干部全部参加了"中国检察官协会",真正体现了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

二是要求市检察院副处长,基层检察院副科长以上干部加入协会组织。我们以协会文件的形式,要求两级院中层以上干部加入协会组织。一方面对市院机关的中层干部调整情况及时掌握,对新聘任到中层领导干部职位的同志进行宣传和说明,使其了解检察官协会的性质,自愿加入"中国检察官协会"和"沈阳市检察官协会"。另一方面要求各分会及时做好新聘任的中层领导干部的入会工作。因这项工作抓的及时到位,现市院机关和各基层院中层以上干部"中检会员"的比例占97%以上。

三是提倡有志于进行检察理论研究的检察干部参加协会组织。由于我们协会工作开展的比较活跃和领导的表率作用发挥的好,许多干警主动要求加入协会组织。1999年以来,我们共发展"中检会员"200余人,全系统"中检会员"人数一直保持在240名以上。2006年"中检会员"人数突破300人,2007年"中检会员"人数已达到360人,占全系统干警的26%以上。由于协会领导的高度重视,使沈阳市全系统"中检会员"的发展工作,一直处于稳步上升的趋势,并受到上级院领导的好评。

四是明确参加重要活动人员资格。我们在《检察官协会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规定凡是以中国检察官协会、省检察官协会和沈阳市检察官协会名义组织的学术研讨会、对外交流活动,参加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和"沈阳市检察官协会会员"资格。这样,不但对检察干警参加学习、考察活动的资格进行了限制,而且使会员的待遇得到保障。同时明确规定:凡市检察官协会"理事会成员"、各分会"领导机构成员"均应取得"沈阳市检察官协会会员"和"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的资格。

五是认真做好"中国检察官协会单位会员"的发展工作。今年初中国检察官协会的文件下发后,我们立即以协会文件的形式向各分会予以转发,并要求各分会认真落实。目前,全市已有6个分会发展成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单位会员。其中有:铁西区检察官分会、大东区检察官分会、沈河区检察官分会、皇姑区检察官分会、东陵区检察官分会、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官分会。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认真落实了中国检察官协会的文件精神,更重要的是保证了基层院与高检协会的沟通与联系,使基层检察官分会能及时了解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工作部署,因而受到市、区两级检察官协会领导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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