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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命运的那次握手
 

人到中年爱回忆。回想起30年前的那场考试,以及因那场考试而被彻底改写的人生经历,别样的体会和感触,像汹涌涨潮的海水,一波又一波激荡……

1977年夏天,我读完两年高中毕业,时值17岁。没有什么选择,也没有什么犹豫,被安排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上山下乡的地点距我所在的小县城约十公里。那年9月的一天,我与其他上百号青年人分乘几辆敞篷货车,浩浩荡荡开进公社。公社为我们开了一个简单的动员会,然后将我们分散至各生产队。不知是什么原因,分到其他生产队的知识青年都是三五成群的,唯独我一人被分到一个叫山底的村庄,具体劳动任务是到村里的林场开荒栽树。

林场位置比较偏远,方圆两三公里无人烟。白天,我与村民挖土开荒,甩开膀子干,不遗余力地“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自己的力量”,拿到了全村最高的10分工分,相当于每天收入一块二毛钱。晚上,村民们散工回家,留下我一个人守林场。荒山野岭,一个还未满18岁的年轻小伙面对漆黑夜空,看不到边的林场不时传来猫头鹰阴森的鸣叫,内心里刹那间便充满无边的惶恐和悲愁。

好消息在这年的秋天传来。一天,我从广播里听到了国家恢复高考的新闻,当时还不敢确信,就请假跑到家里去问,在县公安局工作的父亲托人打听证实了这个消息。我兴奋地带了几本高中课本,返回林场,白天依然劳动,清早和晚上偷偷地发奋啃书。

1977年12月8日,我领到了高考准考证,12月10日参加考试。记忆犹新的是,考前,母亲特意为我煮了一碗面,打了两个鸡蛋,希望能考100分。现在我记得最清楚的是,那年的作文题是“心中有话向党说”,语文试卷中有一道题是为“我们的目的一定要达到”这句话注拼音。

这是“文革”后的第一次高考,千千万万像我一样的年轻人都希望能抓住千载难逢的机会以改变自己的命运。由于录取有限,复习时间少,加之自己没有考好,我名落孙山。但是这次失败并没有磨灭我的斗志,我想,只要高考这扇门没有堵死,我就一定要努力打开它。1978年,国家实行中专和大专统一考试,分开招生。县里组织了一个补习班,我学了半年,约了几个上年落榜的同学一起报考中专。那时的想法既简单又现实,反正考上中专就能参加工作了,也就是了不起的出息和光荣了。

这一年,命运之神没有再拒绝我。我顺利地考上了中专,在一个机械学校学习了三年,1981年7月毕业后分到了市农机水电局,一个月后又幸运地调入所在市的一个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如果说高考是我命运的一次重要转折,那么从事检察工作则是我真正意义上的人生起点。毕竟,这项工作是与法律打交道,而法律不是儿戏,对于我这样一个门外汉而言,这种挑战丝毫不亚于那场高考。抱着谦虚、谨慎、勤奋的工作态度,我很快地适应了检察工作要求,逐步掌握了各项业务,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许和认可。在高文凭、高学历成为工作和提拔的硬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的工作态度和对检察事业孜孜不倦的追求掩盖了我的低文凭的缺陷。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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