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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宛城:业务管理中心3年审查案件445件
 
     “经审查研究,张义亭伙同他人倒拨电表窃电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社会危害较大,建议依法提起公诉。”这是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业务管理中心在对公诉科拟不起诉的一起案件进行实体审查后提出的建议。

业务管理中心是宛城区检察院为加强内部业务监督管理而成立的一个单独机构,其成员分别来自侦监、公诉等主要业务部门。对“四不一撤”(即拟不受理、拟不立案、拟不批捕、拟不起诉、拟撤销)案件进行实体审查把关,是该业务管理中心工作的一个亮点。

“四不一撤”案件历来是违法违纪问题和案件质量问题的易发环节。为此,该院业务管理中心将此列为重点监控审查对象,对这几类案件逐一备案,逐一复查。另外,那些改变定性、改变犯罪事实认定和变更强制措施的案件也在业务管理中心实体审查“盯守”范围之中。

实体审查怎么个查法?该院检察长王金荣透露,业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列席业务部门案件讨论会、调阅卷宗材料等方法来对案子进行实体把关。经审查认为业务部门拟作出的决定合理的,即同意业务部门意见;对于审查中发现存在一般性问题的,业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会分别向主管领导和主办业务部门反馈;对于审查中发现有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等重大疑问的,则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讨论;对复查时发现干警在办案中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则及时进行纠正或转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该院业务管理中心从2004年4月1日成立至今,共对445起“四不一撤”案件进行了实体审查,其中改变不捕意见15起,改变定性案件7起。“值得一提的是,业务管理中心改变业务部门意见的情况在逐年递减,这说明我们的办案质量在逐步提高。”王金荣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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