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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女检察官协会倡议书
 

"2007·西部女检察官论坛"致

全国女检察官的倡议书

(2007年6月2日)

全国女检察官姐妹们:

阳光灿烂、万物欣荣,值此庆祝重庆直辖十周年之际,在中国女检协的大力支持下,由重庆市女检察官协会主办的以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2007·西部女检察官论坛",圆满完成各项议程,胜利闭幕!这次论坛,增进了友谊,激发了西部女检察官积极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事业的信心与决心。为进一步扩大"2007·西部女检察官论坛"的成果,我们谨向全国女检察官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阶段。我们要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凝聚全体女检察官的力量,激发女检察官的创造活力,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女检察官在检察事业中"半边天"的作用,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惩恶扬善,为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构建和谐社会而不懈努力!

二、立足本职岗位,努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实现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我们女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女检察官应在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用我们的智慧与勇敢、善良与博爱,自觉肩负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任。要坚决打击危害妇女儿童的犯罪,积极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咨询,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的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为进一步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三、加强检察理论研究,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不断发展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女检察官要着眼于自身的职业特点,强化理性思维,要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大胆地站在理论的高端和前沿,拓展思维,深入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为检察工作实践提供宝贵的智力支持,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捍卫者和开拓者。

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树立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崭新形象

我们要将女性的性别特点与检察官的职业特点有机地统一起来,培育和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恪尽职守,勤奋钻研,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做法律的捍卫者、和谐社会的建设者,紧握时代脉搏,顽强拼搏、自强不息,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做学习型、知识型、创造型的时代女性,充分发挥女性优势,展现女性风采,树立起新时代女检察官的崭新形象!

姐妹们,让我们团结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奋勇争先!用责任书写忠诚,用平凡铸就绚丽,用行动谱写奉献,用爱心诠释执法为民的本质,用勤奋增强建功立业的才干,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为我国检察事业的发展奋斗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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