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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办得怎么样,互评会上细端详
 

案子办得怎么样,互评会上细端详

杭州铁检加强部门协作提升办案质量

检察官在研究案情、进行案件质量互评   沪铁剑摄

看点:从2004年至2006年,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查办铁路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8件19人,其中大案9件9人,涉及公安民警的案件4件5人。这些案件除1件1人作不起诉外,其余17件18人均被法院判决有罪。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一次成功率达100%;被告人服判率达100%;起诉书与法院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基本一致率达100%。

近日,在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会议室里,该院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和反贪、反渎职侵权、公诉、侦查监督等部门的全体干警聚集一堂,对2006年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案“过堂”。干警们对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进行交流互评,各自谈在办案中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提出需要改进的地方。这种办案质量互评会是该院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有效机制之一。

办案质量互评,对事不对人

长期担任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反贪局领导、现任政治部主任的杨卫对记者说,以前反贪侦查部门、公诉部门各自强调自己工作的重要性,遇到案件退查、被告人翻供往往互相埋怨,最后上交检委会“裁决”了事。2003年年初,该院召开了第一次办案质量互评会,预计1个多小时的会后来足足开了4个小时,效果非常好,于是就坚持下来了。

据杨卫回忆,那次会上形成了一个重要的理念,即:侦查职务犯罪必须从审查起诉的角度来思考,把案件事实查清,为顺利起诉和审判奠定基础;而公诉人在法庭上必须充分展示其指控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办案质量经得起检验。

该院检察长石建国告诉记者:“这样的互评会今年已经是第5次了,每次都有一个主题,每次都会对办案质量推进一步,这是我们为保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建立侦、捕、诉联动机制的一个大平台。”

遇到疑难案件及时“会诊”

其实,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互评会大平台是建立在多个办案质量互评小平台基础上的。此前,该院反贪部门建立了“一案一小结”的工作机制,而“一案一评析”则是公诉部门审查案件的流程之一。最后,他们将部门内个案小结扩展到部门之间的交流,同时做到分阶段进行:案件侦破后反贪部门的主办检察官要在本部门干警中讲评;起诉后要旁听所办案件的庭审,并在案件判决后形成全案的书面小结;“一案一小结”时还要听取公诉人对案件的总体评价。而公诉部门进行“一案一评析”时,同样邀请反贪部门侦查案件的主办检察官参加。遇到疑难案件时则召开主诉、主办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进行“会诊”。

2005年,该院在侦查一起某铁路工务段段长利用职权受贿案时,发现该段长只要一换办案检察官就会改变口供,案件移送起诉后又翻供。对此,该院及时召开主诉、主办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每一个细节进行研究,提出加强补证的具体要求。如,针对该段长辩称收受他人钱物购买高级香烟用于公务的情况,检察官赶到杭州解放路百货公司调查了该公司那段时间出售香烟的大量账册,用证据揭穿了谎言。由于侦查细致,证据充分,30多宗犯罪事实一一被法院认定,庭审仅用了一个半小时便结束,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构成受贿罪。

各部门形成有效联动机制

多年来,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形成了一套有效的办案联动机制,保证了办案优质高效。该院规定,在案件侦破后立即通知侦查监督部门提前介入,提出侦查取证要求,在决定批捕过程中要着眼于案件的侦查取证方向,以利于深入侦查,并把动员检举揭发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做;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要请公诉部门提前介入详细了解案情,提供案卷材料和有关证据,根据公诉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固定证据工作;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进行讨论时,请公诉部门参加,对所有问题在侦查终结前达成共识;公诉人的出庭预案要送侦查部门征求意见,完善出庭准备工作。此外,他们在做好案件侦查全程录音录像、收集再生证据等方面,都做了细致周到的改进。

2004年该院公诉部门在审查一起公安机关移送的列车盗窃案件时,盗窃团伙交代出列车上警匪勾结、乘警受贿渎职的犯罪线索。公诉部门立即邀请反贪干警介入这起盗窃案件,检察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涉案的某地方铁路公司三名乘警还收受了另一东北盗窃团伙的贿赂。在公安、检察的共同努力下,这一东北盗窃团伙案件也随即告破,盗窃团伙首犯在“零口供”的情况下,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此案被列入当年上海市十大优秀公诉案件之一。三名乘警因涉嫌渎职犯罪被提起公诉后,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该案也因此被列入当年上海市查办渎职犯罪十大优秀案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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