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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克惠:用3至5年构建检察技术工作新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检察技术工作会议上讲话,明确了今后几年检察技术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当前的主要任务。

胡克惠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技术工作的发展目标是:用3年至5年时间,构建布局合理、突出重点、兼顾地域、资源共享的检察技术工作格局;建立和完善检察机关司法鉴定的管理体制,有重点地建设权威鉴定机构;进一步完善检察技术工作机制,推进科技强检步伐,提升检察机关办案科技含量;运用科技手段强化法律监督,发挥检察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职能作用。

她指出,围绕实现上述目标,当前的主要任务有:一是提高检察技术在侦查工作中收集、固定、鉴别证据的能力,在突出抓好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同时,提高运用科技手段侦破案件的能力,为职务犯罪办案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二是提高解决专门性技术问题的能力,重点抓好技术性证据审查与监督工作。三是完善与其他业务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提升检察技术的保障能力。四是做好检察技术工作的发展规划,整合力量,合理配置资源。五是全面启动鉴定机构、鉴定人登记管理工作,编制检察机关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册。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实验室国家认证认可的试点工作。六是建立检察机关司法鉴定工作的技术标准体系。七是强化自身建设,加强专家型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业务技能和创新能力。

胡克惠着重指出,检察机关在建设鉴定机构时,要合理布局,统筹规划。东、中部的省级检察院和西部有条件的省级检察院应当力争达到门类齐全、技术水平先进的目标。被确定为鉴定机构重点建设的试点单位,要力争在预定的时间内通过实验室国家认可。大中城市要根据实际需要,有侧重地进行专业门类建设。一时还不具备条件的地方,检察技术部门要担负起本院办理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的审查、鉴定案件的统一受理及对外委托送检,承担本院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没有技术部门的,要有专人承担这些任务。各地要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决定和有关规定,不得面向社会承揽委托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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