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
2007年招录工作人员面试的通知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2007年招录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面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4月7日笔试的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5:1的比例确定本次面试人选,共40名。
二、面试时间
5月13日(周日)上午8点。
三、面试地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具体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考生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5月13日上午8点之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到,迟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个人详细简历、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及两张一寸彩色照片;
(四)面试时间为5月13日全天,外地考生不要订当天返程的车票。
(五)报考国家检察官学院的考生面试后需进行试讲,时间为5月14日(周一),请外地考生安排好行程。
特此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二OO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