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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出台了《兵团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监督“三类案件”和“五种情形”的实施细则(试行)》,作为规范性文件印发12个试点检察院执行。
“细则”共分6章62条,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的范围、工作步骤、基本程序、监督案件如何与案件报备和审批制度衔接、监督案件的备案和归档,以及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与各相关业务部门之间的衔接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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