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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巴彦:健全检察经费保障机制
 

黑龙江省巴彦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贯彻落实该省财政厅、省检察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机制的意见》,日前制定实施了该县检察院经费保障原则和标准。从2007年起,该县检察院所有在编干警每月60元检察津贴。对于办理大要案所需经费将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同时,该院将设立专项“追逃”经费,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随时请示随时由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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