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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检察官协会2006年工作总结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07〕中检协发1号

中国检察官协会2006年工作总结

和2007年工作要点

一、2006年工作总结

2006年,中国检察官协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统一部署,按照协会《章程》和工作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总要求,积极组织会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以检察官协会成立十周年为契机,加强协会建设

2006年是检察官协会成立十周年,为配合纪念检察官协会成立十周年,中国检察官协会做了以下工作:

1、主持起草了《发挥检察官协会作用,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纪念主题报告,报告对协会成立十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并对协会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和规划。该报告已印发各理事单位会员,同时在高检院门户网站中国检察官协会窗口公布。

2、组织编辑《中国检察官》画册。为了进一步宣传检察官协会成立十年来的工作成就和全国检察官的风采,经高检院领导批准,组织编辑了一部反映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十年来全国检察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历程的画册---《中国检察官》。画册以展示检察官协会服务检察工作的辉煌成就、宣传全国检察系统模范检察院和优秀检察官的先进事迹为主题。其内容分为:领导关怀、协会成立、协会活动、理论研究、检察官工作与生活、地方检察官协会共六个部分,以图片方式直观系统的展示了检察官协会十年来组织开展的各方面工作。历任检察长刘复之、张思卿、韩杼滨、贾春旺分别为"画册"题词,贾春旺检察长亲自为纪念画册《中国检察官》题写了书名。

3、设计制作协会会徽。为确保协会会徽能够体现中国检察官的内涵和特点,协会向全系统下发了《关于征集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徽的通知》,对协会会徽设计方案作了原则规定。根据征集的会徽图案寓意及构思,参考中国法学会和相似行业社团组织的会徽图案,并走访了有关专家,从征集的36个会徽图案中,通过认真筛选和比较,拟了两种设计方案呈请协会领导审定,经高检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最终确定了其中之一的"会徽"设计方案,作为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徽。协会已于2006年10月9日发文公布"会徽"正式启用。

4、调整个人申请入会审批程序和协会更换会员证的工作。其中:个人申请入会由中国检察官协会直接审批,改为委托由本地区的单位会员负责审核批准,并报中国检察官协会备案,由协会统一颁发会员证。协会更换会员证的工作,已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确定的更换范围、申办程序及相关规定如期启动,凡符合更换新证条件的协会会员,将陆续收到协会新颁发的会员证。

(二)利用协会优势,组织会员参与检察理论研究

协会按照工作宗旨,充分利用行业社团的群众性、学术性优势,组织动员协会会员积极参加理论研究,协助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举办了第7次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协会围绕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下发的年会主题,认真组织会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为年会选送了大量优秀的理论研究文章。有条件的地方检察官协会还建立了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制度和课题制度,结合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设立理论研究课题,经常组织会员开展专题理论研讨活动,推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丰富和完善检察理论体系,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开展对外交流,扩大中国检察官的国际影响

按照《章程》,协会积极组织会员与国际同行之间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使中国检察官在国际上的影响不断扩大。

2006年1月3日,中国检察官协会组团出席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在澳门举行的第三届亚太地区会议。本次会议围绕"最佳检察"的主题进行了认真热烈的研讨。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张智辉在大会上作了主题发言。

2006年10月22日,中国检察官协会组成以张智辉秘书长为团长,包括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级检察官协会(学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参加的代表团,应邀参加了国际高科技监管协会在温哥华举办的2005年"加强国际合作,控制和打击高科技犯罪"的国际研讨会。在会上,中国检察官协会代表团就我国打击和控制高科技领域方面的犯罪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四)加强协会工作指导,积极组织协会之间的交流

为加强检察官协会工作,针对全系统各地检察官协会领导成员换届、部分地方检察官协会秘书长调整频繁的情况,上半年在江苏省扬州市、江西省南昌市、山西省太原市、吉林省长春市分片召开了四个座谈会。会议围绕"进一步加强检察官协会(学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社团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对协会今后的发展进行了认真的研讨。通过交流研讨,与会人员对检察官协会的工作宗旨和任务,如何充分利用社团组织的优势、组织会员开展活动以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问题得到了进一步明确,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加强对协会工作的指导,中国检察官协会于 2006年11月29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召开了全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座谈会,有36个省市级单位、39名同志参加。会上,张智辉秘书长代表协会作了《发挥检察官协会作用,促进检察事业发展》的工作报告。在座谈中,天津市、安徽省、河南省、江西省、陕西省、江苏省,广东省珠海市、辽宁省沈阳市、河北省邯郸市等检察官协会(学会)的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协会(学会)开展活动的情况。各地共同体会是:要做好协会工作,争取院领导重视,从经费、人员等方面予以支持;就要围绕和服务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院领导的重视;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用制度推进协会工作;构建、运用好工作平台,为开展协会工作创造条件。

(五)坚持协会的正确方向,努力服务检察工作

为了贯彻检察理论研究年会精神,培养造就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勇于开拓创新的检察理论带头人,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的检察理论研究骨干队伍,协会于2006年8月在辽宁省沈阳市举办了"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11月在广东省珠海市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美国印第安纳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了"检察官出庭公诉技巧培训班"。为确保培训班取得实际效果,根据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针对当前检察理论研究的热点和检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设置培训课程,邀请国内知名的法学专家为学员授课,收到很好的效果。

(六)联合举办"法铸方圆"大型主题晚会

为配合中央政法委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国检察官协会与中国警察协会、中国法官协会、中国律师协会、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了"法铸方圆"大型主题晚会。主题晚会已于11月27日在北京上演,出席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全体代表和首都部分公、检、法、律师的代表观看了演出。

检察官协会的发展与当今社会的进步和为检察工作服好务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从全国检察系统的情况看,中国检察官协会的组织发展工作还不能适应行业社团组织的需要,单位会员发展工作还不平衡,全系统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已成立检察官协会(学会)的不足总数的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也只有一半申请加入了中国检察官协会;有少数省级检察官协会的组织机构不健全,尚未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有的很少独立开展活动。从中国检察官协会本身的情况看,组织适合会员特点的活动还不多;协会经费严重不足,制约着协会活动的开展。

二、2007年工作要点

中国检察官协会2007年的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党全国的工作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遵循协会《章程》和工作宗旨,根据检察官的需要,积极开展活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筹备并开好全国第八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做好年会优秀论文的推荐和2007年度高检院重点课题的组织申报工作。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是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骨干,同时也是理论研究骨干,要积极参与理论研究。各级检察官协会要组织动员会员积极撰写理论研究文章,参加理论研讨活动。今年检察理论研究的重点和要求,第八届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将作具体部署,请按会议的部署要求落实。

(二)加强协会组织建设,做好扩大单位会员的发展工作

今年协会组织建设的重点是扩大单位会员的覆盖面。单位会员是中国检察官协会与个人会员加强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在协会工作中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各级检察官协会加入中国检察官协会作为会员单位,在协会的统一指导下开展活动,有利于发挥检察官协会的整体优势,在全系统形成检察官行业社团组织的合力。为加强协会的组织建设,逐步规范全系统行业社团组织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检察官协会(学会)的作用,建议已正式成立检察官协会(学会)的各级检察院,都申请成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单位会员。

各理事会员单位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检察官协会(学会)的日常工作。尚无专人负责的单位,主管部门应积极向有关领导反映,尽快配齐协会工作人员,使协会各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三)加强协会同行的交流,不断扩大检察官协会的影响

协会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增进检察官与同行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是协会《章程》和宗旨赋予行业社团的一项工作任务。根据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2007年的工作部署,针对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问题,适时组织召开1-2次理论研讨会或专题培训活动,为促进司法改革和检察事业的发展,发挥检察官协会的职能作用。

各地检察官协会(学会)要结合自身的情况,积极组织开展适合会员特点、针对性强、有利于提高检察官素质、促进检察工作的活动;有条件的会员单位还可与警察、法官、律师协会等相关社团开展交流活动,中国检察官协会适时予以支持。

(四) 积极探索维权途径,增强检察官的维权意识

"关心检察官的生活,维护检察官的合法权益"是协会《章程》和宗旨的重要内容。检察官协会成立之初,有的单位就对维护检察官的合法权益问题进行过专题研究,但总体上说,这项工作尚未列入协会的工作日程。随着检察官协会在全系统影响的扩大,各级检察官协会组织机构相继完善,组织开展检察官的维权活动条件已基本具备。中国检察官协会将根据全系统的情况进行相关内容的调研,适时组织会员单位开展"维护检察官合法权益"的理论研讨活动,研究检察官的维权情况和问题,探索检察官维权的有效途径,从而增强广大干警的维权意识。各会员单位应认真准备,积极开展维权活动。

中国检察官协会        

二OO七年三月二日

报:高检院政治部,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发:中国检察官协会铁路检察官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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