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控室里的电子屏幕上,几名犯罪嫌疑人正在不同的提讯室接受审讯,他们神态自然,有在回答办案人员问话的,有在写自我交代材料的,也有在写悔过书的。技术人员正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审讯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同步录音录像。
这是日前记者随部分江苏省人大代表视察淮安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时的一幕。
该市检察院检察长林伟明告诉记者:“我院反贪局是高检院表彰的优秀反贪局,为了使这块牌子越擦越亮,我们在全市两级检察院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同时,还创新了一系列监督制度,主动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主体扩大到人民监督员、发案单位和医务人员。2006年以来,我市反贪部门在指挥中心查办的40余件案件,未出现一例犯罪嫌疑人以被刑讯逼供为由的翻供。”
人民监督员谈话,监督依法侦查
2006年3月2日上午,该市楚州区检察院对某建筑集团涉嫌受贿的宗某执行传唤,宗某又踢又打,被强行带上车后,其公司一些女职工拦住车头不让走。次日凌晨1时,宗某亲属冲进办案场所,踢坏提讯室的门锁。
4月2日,检察院决定对宗某以涉嫌受贿罪刑事拘留。到看守所前,在侦查人员回避的情况下,由市检察院纪检干部与人民监督员一起与宗某进行了谈话,了解办案人员是否依法文明办案。
谈话中,宗某真诚地表示:“办案人员对我很好,没有因为我和我家人的行为而为难我。我的确拿了不该拿的钱,我已向办案人员主动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我会积极退赃,争取宽大处理。”同时,他还积极要求检察机关协助,请其所在单位及其亲属帮助他退缴赃款及非法所得150万元。接着,人民监督员、纪检监察人员、宗某三方在《执法活动监督表》上签了字。
“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引入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使他们对五种情形的监督由找上门来监督,变为请上门来监督,这是双赢的好事。”淮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葛志军说。
发案单位派员谈话,感受依法侦查
采访中,淮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张普俊对记者说:“让发案单位派员谈话,感受依法侦查取证的做法,既是对我们侦查工作的监督,也是对检察工作的宣传,而且效果更有说服力。”
2006年5月,某酒店经理金某因涉嫌受贿被市检察院立案侦查。7月初,检察院向金某的主管单位纪检部门通报情况,对金某刑事拘留前,该院主动邀请主管单位派员与金某见面谈话。
金某真诚地对单位领导说:“办案人员对我很好,对我生活也很照顾。生病了,还专门请医生为我治疗,和我以前听说的提讯方法差别很大,我对办案人员从内心里表示感谢。在他们的耐心教育下,我实事求是地交代了自己的问题,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了损失,也给单位抹了黑,请领导相信我一定会认真改造,也请领导对我的家人多关心。”
医生跟踪体检,见证依法侦查
医生跟踪犯罪嫌疑人体检,让他们见证依法侦查,这又是一件新鲜事。
2006年6月,淮安市检察院反贪局与当地某医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书》,商定由该医院派医生对在指挥中心接受审讯的犯罪嫌疑人的体表和体格,在审讯前和结束后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对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实行定期巡诊。
在翻阅病历时,特约医生对记者说:“过去我对检察机关办案没有直观的感受,但通过对犯罪嫌疑人的跟踪体检,我确实感觉到他们是在依法、文明办案。”接着他介绍了刚接受过检查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情况:2006年12月8日,张某刚来时,自述有高血压和垂体瘤。体检时,血压为130/150,患有高血压,医院的X光片显示脑部有一良性垂体瘤,但无生命危险。办案人员坚持让其每天服降压片。5天后体检时,张某血压降为83/130,精神也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