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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开展效能监察
 

 记者从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获悉,从1月20日起,该院将对该市检察机关贯彻高检院《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的情况进行检务效能监察。

据介绍,此次效能监察的重点有4个方面:各单位用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器材装备、设施的配置及使用情况;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嫌疑人时是否按规定对讯问全过程同步实施了不间断的录音、录像;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检察人员是否严格执行了《规定》第8条的要求;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在《规定》范围内的场所进行,程序是否规范,录音、录像资料的保管、移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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