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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民监督员两年监督“三类案件”641件
 

本报讯(记者高传伟 通讯员原丽玮) 记者近日从河南省检察院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两年来,该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三类案件”641件,其中已结案的619件,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14件,检察机关采纳的8件。

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加强,促使河南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更加注重依法收集、固定和审查证据,从而减少了立案、撤案等执法行为的随意性,规范了执法活动,提高了办案质量。部分因检察机关以外因素引起人民监督员不同意见的案件,经过人民监督员监督处理,客观上也为检察机关起到了排忧解难的作用。同时,该省检察机关积极要求和主动配合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意识也在试点工作中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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