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各地动态 >

江苏:人民监督员两年监督“三类案件”635件
 

本报讯(记者李明耀) 江苏省检察机关不断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努力实现从被动接受监督向自觉接受监督转变。据了解,从2005年截至今年10月底,该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已监督“三类案件”635件,其中不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处理决定35件,检察机关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12件;对未采纳监督意见的案件,人民监督员提请上级院复核28件,上级院复核后采纳人民监督员意见15件。监督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了该省检察机关办案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今年该省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与去年同比下降了25%。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65252000/65592000(举报电话)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站信箱:web@sp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