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十周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官协会(学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官协会:
中国检察官协会自1996年7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至今已经走过了十个春秋。十年来,中国检察官协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指导下,秉承"团结全国检察官,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奋斗"的宗旨,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和检察工作主题,根据行业社团组织的特点,积极开展工作,在团结全国检察官、联系学术界、开展检察理论研究、组织会员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等方面,充分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作用,取得了显著成就,展示了自身存在的价值。
一、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不断扩大中国检察官的国际影响
扩大中国检察官对外交往的渠道,增进我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检察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是中国检察官协会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了促进中国检察官与世界各国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检察官协会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的优势,做了一系列力所能及的工作。
1、积极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活动,不断扩大中国检察官协会在国际同行中的影响。
1996年,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伊始,即组织高级代表团出席了同年9月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举行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成立大会,成为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创始会员,受到会议组委会和各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是目前世界上唯一的检察官组织,由来自90多个国家和70多个检察官协会的会员组成,是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专业顾问组织。其宗旨是加强世界范围内的刑事司法工作,增进各国检察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联合国《检察官作用准则》在各国的实施。十年来,中国检察官协会先后13次组织高级代表团出席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大会和地区会议。在这些会议上,中国检察官协会代表团向与会的各国同行介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基本内容和检察改革的进展情况,阐述了检察机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的地位、职能和作用,宣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优越性,展示了中国检察机关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权、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顺利进行、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就。在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活动中,中国检察官协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检察官协会常务理事(原秘书长)叶峰同志当选为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副主席。
2、积极组织国际学术活动,不断拓宽中国检察官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的渠道。
在组团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会议的同时,中国检察官协会也组织举办了一系列国际性大型活动,为中国检察官提供更多的与世界各国检察官进行学术交流的机会。1998年5月,中国检察官协会在北京承办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有19个国家的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和其他高级检察官。1998年9月,中国检察官协会在北京承办了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第四届年会暨会员大会。这次会议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国家主席江泽民向大会发来了贺电,全国人大委员长李鹏出席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来自联合国和85个国家和地区的500多名检察官出席了本届大会。这次大会上通过的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纲领性文件《国际检察官准则》和《检察官基本权利与义务宣言》(《北京宣言》),在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005年9月,中国检察官协会组织100名会员出席了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召开的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向大会提交了"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打击腐败犯罪的国际合作"等论文,并承担了"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专题研讨会的组织工作。2005年11月,中国检察官协会与国际高科技监管协会在广州共同举办了2005年"加强国际合作,控制和打击高科技犯罪"的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加拿大、英国、美国、南非、中国香港、澳门以及中国内地等12个国家和地区从事高科技监管的高层官员、权威专家和业内人士共160人参加了这次大会。中国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朱孝清以及国际高科技监管协会会长斯图尔特.海德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并发表了讲话。此外,中国检察官协会还组织会员参加了英中文化协会在英国举办的"反贪污立法比较研究班"、联合国计划开发署在泰国召开的"廉政与经济发展研讨会"、联合国前南斯拉夫战争法庭在德国召开的"关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机构研讨会"、在英国剑桥大学举办的"经济犯罪研讨会"、亚洲预防犯罪基金会在印度举行的"刑法在保护环境方面的作用研讨会"、亚洲预防犯罪基金会在日本举办的"预防犯罪研讨班"等。
中国检察官协会在举办、承办和参加这些国际学术会议的过程中,积极宣传我国的司法制度特别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宣传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我国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特别是惩治腐败犯罪的成就,让世界各国检察官了解了我国依法治国的方略和检察机关在中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职能、地位和作用,虚心向其他国家的检察官学习请教检察工作经验,在国际同行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3、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不断增强中国检察官与世界各国检察官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中国检察官协会高级代表团每次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会议,都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访问有关国家的检察机关,进行高级别的专业会谈或专题考察。中国检察官协会还于2002年、2003年先后两次组织由检察官协会普通会员组成的专题考察团,对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等国的检察制度进行了考察。
通过这些与国际同行之间的交流与接触,不仅开阔了中国检察官的视野,获得了大量的国外检察工作情况和法律信息,而且广泛结识了其他国家的同行们,增进了中国检察官与国外同行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为中国检察机关与世界各国各地区检察机关的友好往来与合作打下了基础。
二、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不断提高服务检察工作的质量
组织和推动全国检察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进行学术交流,提高执法水平,是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宗旨之一。为了动员和组织全国的检察官进行检察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官协会充分利用行业社团组织的群众性、学术性优势,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1、组织动员协会会员积极参加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
199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以来,中国检察官协会始终坚持围绕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每年下发的年会主题,积极动员各地会员进行理论研究,选送优秀论文,协助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领导小组成功举办了7次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全国各级检察官协会认真组织协会会员进行检察理论研究,选送了大量优秀的检察理论研究文章。一些地方检察官协会还建立了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制度和课题制度,结合检察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设立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经常组织会员开展专题理论研讨活动,也推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促进检察理论研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利用协会优势组织会员进行检察理论研究。
为了配合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推动检察理论的创新发展,中国检察官协会根据协会工作的特点,针对在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先后组织协会会员举办了"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理论研讨会"、"检察机关执法理念研讨会"、"检察工作与人权保护研讨会"、"职务犯罪预防战略研讨会"、"检察机关宪法地位研讨会"、"预防超期羁押与保障人权研讨会"、"检察机关为优化经济环境服务理论研讨会"、"刑事起诉标准研讨会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中的理论问题研讨会"等理论研讨活动。这些学术活动,对于研究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于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理论,对于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理论、业务素养和执法水平,促进检察机关与法学界的联系与沟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5年11月,中国检察官协会还与中国法官协会在杭州联合召开了"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研讨会",来自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系统和法院系统共100余名代表以及法学界的著名专家学者参加了这次研讨会。会议围绕 "两院"如何共同维护司法权威、"两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如何共同发挥作用、"两院"在司法领域中的分工与合作、"两院"职能的异同、"两院"关系的协调及处理五个专题进行了深入地研讨,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增进了检察官和法官之间的相互理解。
3、创办会刊,为会员开展检察理论研究提供阵地。
为了促进检察官之间的理论研究成果交流,经国家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中国检察官协会于2000年创办了协会会刊《中国检察论坛》。《中国检察论坛》创刊以来,坚持以检察工作实践为研究对象,以全国的检察官为服务对象,发表检察官的文章,倾诉检察官的"心声"的办刊宗旨,先后出版了33期,发表了850篇检察理论文章,其中85%以上的文章出自检察官协会会员的手笔。这些文章所论述的内容都是检察工作实践中亟需解决的问题,与检察实践紧密相联,深受全国检察官和协会会员的好评。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刊的创办,不仅为会员之间的学习交流提供了阵地,而且极大地吸引了全国各地检察官进行检察理论研究、总结检察实践经验、探索检察工作规律的热情。
4、进行骨干培训,促进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队伍建设。
繁荣检察理论,推进理论创新,人才是关键。为了培养造就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勇于开拓创新的检察理论带头人,形成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年富力强的检察理论研究骨干队伍,中国检察官协会自2004年起先后举办了4期"检察理论研究骨干培训班",对省、市级检察院和部分基层检察院的主管领导和理论研究骨干进行了重点培训。协会利用自身优势,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就检察改革问题,刑法理论前沿问题,刑事诉讼法理论前沿问题,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改中的理论问题,以及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的写作技巧等内容进行讲解,有效地提高了参加培训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写作水平,为进一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经常开展适合协会特点的活动,不断加强协会自身建设
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十年来,根据协会章程,结合检察机关的实际情况和行业社团组织的工作特点,坚持经常开展各种适合协会特点的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协会自身的建设和发展。
1、加强协会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会员队伍。
按照章程的规定,中国检察官协会的会员有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后,即按照章程规定的条件积极开展会员发展工作。2005年又对个人会员进行了重新登记。目前,中国检察官协会已有148个单位会员和一个分会(即中国检察官协会铁路分会),其中包括32个省级检察官协会和检察学会、116个地市级检察官协会和检察学会;另有22688名个人会员。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涵盖了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大部分领导成员和业务骨干,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性的检察官行业组织。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团结带领全国的检察官,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惩治职务犯罪、保障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为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
2、加强协调指导工作,促进各地检察官协会的健康发展。
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开展活动,并十分重视对单位会员的协调和指导工作,保障了协会活动的依法进行。为了加强和规范检察官协会的管理,中国检察官协会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专门举办了两期《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培训班,组织各地检察官协会秘书长学习国家有关社团管理法规的具体规定和精神,探讨如何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协会工作,要求各个单位会员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规定开展协会活动。根据各地协会工作机构和成员变化的实际情况,中国检察官协会坚持不定期地举办由部分省、市级检察官协会秘书长或协会工作负责人参加的骨干培训班或协会工作座谈会,邀请先进检察官协会介绍开展协会活动的经验、体会和工作思路,相互交流,以促进各地检察官协会工作的开展。
为了加强与各地检察官协会之间的联络与沟通,中国检察官协会多次派员出席了各省级检察官协会组织的重要活动,不断加强对检察官协会单位会员工作的支持和指导,有效地保证了协会工作的正确方向。
3、加强会员联络工作,促进各地检察官之间的交流。
为了鼓励和引导各地检察官协会广泛开展适合会员特点的各项活动,中国检察官协会把地方检察官协会之间的联系与交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组织和协调各地检察官协会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活动,并为各地检察官协会之间的学习交流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不断促进全国各地检察官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中国检察官协会还专门编发了《全国检察社团工作手册》,为各地检察官协会之间的联络提供便利。十年来,中国检察官协会在团结全国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充分发挥了全国性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4、加强图书资料工作,促进会员理论学习。
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中国检察官协会结合检察工作的实际,组织编写了一系列在全系统有影响、有价值的图书和资料。其中包括《司法改革热点问题研究》、《公诉问题研究》、《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海外司法改革及其走向》、《中国检察制度论纲》、《"严打"中的法律与政策适用》、《超期羁押与人权保障》、《新刑法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刑法新罪名通论》等理论著作,《人民检察院概览》、《刑法适用手册》(上、中、下册)、《刑事不起诉的理论与司法实务》、《常用刑事法新编》等工具书,以及《邓小平论反腐败》、《第七届国际反贪污大会文集》、《惩治腐败--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五十九岁现象》等学习资料。
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10年来,先后向全国各地会员赠送会刊《中国检察论坛》和协会参与编辑出版的《中国检察》、《中国刑事法杂志》、《国外法制信息》以及协会组织编写的各类图书资料92000余套(本)。这些图书资料,对于促进广大会员的理论学习,提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中国检察官协会成立10年来,按照章程的规定,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官队伍的建设和检察工作的开展。但也要看到,检察官协会工作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还面临一定的困难。特别是个别单位会员的领导,对检察官协会的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影响了协会工作的开展;协会如何针对检察官行业特点吸引更多的检察官参加协会活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协会活动经费没有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协会的发展。
回首过去是为了更好地走向未来。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检察官协会将更加努力地工作,更加优秀地为检察官服务、为检察工作服务,不断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来回报党、回报人民、回报全国检察官、回报检察事业!
检察官协会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和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检察官协会的学术性、群众性优势,进一步做好协会的各项工作。今后检察官协会工作的重点是:
(一)进一步发挥协会优势,深入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协会要继续贯彻贾春旺检察长关于"要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不仅要倡导学习理论,还要倡导研究理论,使检察理论研究与检察队伍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指示精神,把开展检察理论研究作为协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注重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大理论问题。要结合检察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和检察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经常组织会员进行专题性研讨和骨干培训,活跃检察机关理论研究的气氛。
(二)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检察官的联系和交流,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中国检察官协会要通过参加国际检察官联合会的活动和其他国际性学术会议,以及通过组团出国学习访问和接待外国检察官来访等机会,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加强与国外、境外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交流与合作。有条件的地方检察官协会还可以组织会员到国外进行专题考察和交流,争取多掌握和了解国外检察机关的有关情况和成功经验,为推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和国外的有益经验。
(三)进一步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确保协会的不断发展。各级检察机关是所属检察官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各级领导要重视、关心和支持检察官协会的工作,为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官协会的组织建设,便于中国检察官协会与各地方检察官协会之间的联络,各地检察官协会要及时加入中国检察官协会,成为中国检察官协会的单位会员,积极参加中国检察官协会的活动。各地检察官协会要重视发展新会员的工作,不断扩大个人会员的覆盖面,充分体现检察官协会的群众性。
(四)进一步加强协会管理工作,保证协会发展的正确方向。要按照国家有关社团管理法规和检察官协会章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检察官协会工作的管理。中国检察官协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各地检察官协会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和反映广大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要继续办好检察官协会会刊,做好会员服务工作,经常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不断增强协会工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广大检察官喜欢检察官协会,愿意参加检察官协会的活动。各地检察官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检察官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在推动检察理论研究、活跃检察机关的气氛、提高检察官的素质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中国检察官协会
二ΟΟ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