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曾任反贪局局长、经济科负责人等职。2002年以来,在她的带领下,立案监督工作创下该院有史以来最佳成绩。
在祖国边陲的黑龙江省同江市检察院里,有一位被该院干警称为“标杆”的人,她就是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秀娟。今年2月21日,王秀娟捧回了“全国模范检察官”这一该院有史以来的最高殊荣,干警们自豪地说:“我们院的‘标杆’不仅在全院立得住,在全国也是响当当的!”
巾帼不让须眉,在工作中,王秀娟从骨子里透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别看是女同志,她攻克的一件件棘手的案件让反贪战线上的男干警也为她喝彩。
同事们都记得,几年前发生的同江市某银行员工侵吞公款6.6万元潜逃的案件。当时王秀娟是科室负责人,接到举报后,她知道一场真正的较量开始了。为了抓捕潜逃的犯罪嫌疑人邱某和裴某,王秀娟带领干警走访了两人的所有亲属,对其可能藏身的4个乡镇进行了秘密排查。事发后的第7天,银行职工意外地在同江车站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裴某,经周密部署,裴某很快被抓获。
裴某到案后,坚决否认贪污巨款潜逃一事,拒不交代另一个人的藏匿处,案件的侦破再一次陷入僵局。紧急关头,参加审讯的一名干警无意中说起,嫌疑人在上厕所时用了好多的纸。这一细节立即引起了王秀娟的警觉,于是她与干警找来纸篓里的纸,将其中几张已经褶皱的纸拼凑起来,原来是一封信。证据面前,裴某不得不供述了另一犯罪嫌疑人藏匿于江苏铜山县。得知这一重要线索,王秀娟与干警连夜踏上南下的火车来到铜山县,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查清了邱某的住处,最终将邱某抓获归案。
若问王秀娟工作中感受最深的是什么,她会说是那些失足少年企盼和无助的眼神。这让她感到一种沉重的责任,所以她在从事侦查监督工作中,只要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她就会给予他们无私的关爱和真情的感召。正是这份特殊的爱,感化了一个个失足的少年,换回了一颗颗迷茫的心灵,使这个特殊的群体有了心灵避风的港湾,也让她在给予中体验到了充实与慰藉。
2003年,王秀娟在审查一起未成年人团伙系列盗窃案时,发现其成员除了孤儿就是家庭残缺不全,无监护人或监护不力,缺吃少穿居无定所,缺少关爱与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在讯问他们时,王秀娟以亲情去教育、感化、挽救他们,从眼神、表情、口吻上发出关爱的信息,讲人生的前途、尚存的优点;讲利与害的关系、法律的宽严以及对他们的理解。她的行动感化了他们,他们不仅自己悔罪、如实交代问题,还揭发检举他人胁迫、教唆、利用他们实施犯罪的事实。根据提供的线索,王秀娟和干警经过大量的案前调查,一举立案监督了卢氏兄妹涉嫌盗窃(教唆)、窝赃,以及录像厅老板张某涉嫌盗窃(教唆)、窝赃等6起案件,涉案人员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王秀娟是个热心肠。多少年来,面对被害人的窘困,她总是以一颗博大的爱心去帮助和关怀他们。来自农村的被害人没钱买返乡的车票,王秀娟主动为其提供路费;被害人一大早饿着肚子来找她,她会急急忙忙地跑出去,为其买回热乎乎的包子;有的被害人衣衫褴褛,王秀娟会拿来家人的衣服送给他们。春风化雨般的关怀,使她和被害人之间结下了深厚的感情。
一位被害人说:“我的案子找过很多部门,三年了都没有结果,我都成了‘万人烦’了,没有想到我遇到了王秀娟,不但案子有了结果,更重要的是我在这里体会到了做人的尊严,我感谢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