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首页头条图片信息 >

江苏省检察技术部门参与反贪侦查作用凸显
 

  本报讯(记者李明耀 通讯员宋歌丽) 去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技术部门参与办理反贪案件近千件,有力推进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开展。该省各级检察院坚持检察技术为办案服务的宗旨,检察技术部门积极主动参与反贪案件的办理,充分运用司法会计技术手段为侦查破案服务,在破解疑难案件上发挥作用。

检察技术在证据固定、强化证据中作用十分凸显。太仓市供电公司某供电所原出纳会计兼某电力工程队会计李瑞芬,涉嫌挪用公款140万元。第一次讯问时,李瑞芬承认自己先后4次挪用公款140万元;第二次讯问时,李瑞芬却予以否认。苏州市检察院技术部门应太仓市检察院的请求,对李瑞芬经手的票据、账册作为物证进行检验鉴定。检验表明,转账支票上的笔迹确为李瑞芬亲手所写,票据存根上的字迹和背书上的字迹相吻合。鉴定结论为查清整个案件事实真相和案件定性起到了关键作用。侦查人员根据文检鉴定结论开展进一步的侦查,使该案的涉案金额从原来的140万元增加到934万元。李瑞芬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充分运用视听技术既能有效地指控犯罪,防止被告人翻供,同时还可以证明检察机关取证行为的合法性。

泗洪县检察院在公诉该县财政局原纪检组长曹某涉嫌受贿案时,曹某在庭审中辩称:检察机关立案后第一次讯问时没有告知其检察人员身份;他的供述是检察人员事先写好,然后刑讯逼供命其宣读的,而且所有笔录均为侦查人员逼其签字;他的右手拇指被打成骨折无法写字。这时检察人员当庭出示了视听资料证据。视听资料证据显示,第一次讯问时,侦查人员就亮明了身份,告知了各项权利义务。录像中曹某右手可以自如地抓、握、撑、伸,这些细微动作的展示,为在法庭上揭露其翻供的真相提供了不可辩驳的证据。


关闭窗口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010-65209114(查号台) 65252000/65592000(举报电话)
备案序号:京ICP备05026262号     网站信箱:web@sp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