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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认真开展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今年1月16至18日,高检院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现场会,对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高检院的要求,从今年3月1日开始,各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要全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高检院、省级院、省会(首府)市院,东部地区分州市院办理贿赂案件和其他职务犯罪要案必须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宁波会议”以来,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的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利开展。
   
    一、通过多种方式部署落实

    为把高检院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办案实践中,多数省级院通过召开会议等方式,认真传达贯彻“宁波会议”精神,明确工作思路、原则和要求,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山东省院于2月13日至15日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推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会议,江西省院2月1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海南省院2月7日至8日召开专题座谈会,部署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河北省院专门召开检察机关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现场会,并成立由王其江检察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要求各市院都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北京市院于2月14日召开内设机构协调会,以及第一批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单位座谈会,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于3月7日至8日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安徽省院、湖南省院通过召开侦查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安徽省院还专门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江苏省院和新疆区院专门下发通知,转发“宁波会议”文件进行部署。广东省院不久前下派7个工作组,分赴全省各地进行实地动员部署。

   二、积极推动配套硬件设施建设

    一是积极解决同步录音录像所需的设备和经费问题。广东省院于去年为全省经费困难的区县院向省财政厅申请各配备一套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现已获批准,正在积极落实中。广东省院反贪局还与技术部门共同拟定有关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种类及其预算的标准,准备报经省院党组批准后,作为下级检察机关申请财政经费的参考。广西区院已争取自治区财政拨专款为3个试点地市院筹建专用审讯室。江苏省院正在研究制定录音录像专用器材设备的配置计划,将以省院名义下发执行。浙江省院、上海市院、湖南省院也在研究制定实施同步录音录像所需设备的标准。二是主动联系解决检察机关专用讯问室建设问题。浙江省院经与省公安厅协调,已就在看守所内设置检察专用审讯室联合发文。海南省院经与海南省公安厅协商,联合下发《关于在看守所设立检察机关专用讯问室的通知》,部署在全省看守所建立检察机关专用讯问室,明确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各自的职责和要求,并要求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都要建成专用讯问室。湖北省院已与公安厅协商,拟于近期会签文件,要求在各看守所建立检察机关专用讯问室。上海市院正在调查了解全市看守所讯问室的具体情况,拟于近期与市公安局协调设立专用讯问室事宜。

    三、探索制定相关操作规范

    为保证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严格依法规范进行,一些地方正在积极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规范。安徽省院反贪局已经形成实施细则的讨论稿,对具体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包括讯问时的场景设置、相关表格、标签及对犯罪嫌疑人的告知词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湖南省院反贪局正在研究讨论在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如何规范侦查人员审讯行为的意见,引导大家把握分寸,以便准确区分讯问谋略与诱供、政策教育与威胁之间的界限等问题。浙江省院正在研究起草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执行规范。

    四、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

    为保证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顺利开展,部分省院反贪局正在认真调查研究和督促检查。湖北省院反贪局下派3个工作组,对全省开展该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江苏、安徽、浙江等省院反贪局由局领导带队,深入下级院指导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山东省院拟于3、4月份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江苏省院已计划于今年6月和年底对全省推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情况进行两次全面检查,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五、积极开展培训工作

    为使干警从速适应新的工作要求,高检院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在江苏无锡举办了专项培训班,广东、江西、广西等地检察院也于近期陆续举办专项培训班,北京市院、山东省院、河北省院反贪局均制定了培训计划,江苏省院提出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对技术人员进行专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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