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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研发渎检信息查询系统 积极探索数字化渎检新模式
 

2003年7月31日,高检院贾春旺检察长在河南视察工作时,就检察工作的未来发展作出了队伍、业务、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的重要批示。灵宝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贾检批示精神,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自主研发“渎检信息查询系统”,扎实作好检察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打造数字化渎检办案新模式,相继在攻克线索“瓶颈”难题、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队伍素质和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层次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2004年2月至今,我院充分运用“信息查询系统”,有效排查各种渎检案件线索,共立案侦查25件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1件2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5件16人,办案率、大案率、判决率均居全市、全省前列。被三门峡市院评为“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三等功”。2005年初,我院“数字化渎检模式”被评为三门峡市检察机关“十大精品工作”之首。依托“数字化渎检模式”,渎检工作取得全面进展。2005年3月,在河南省检察机关渎检工作南阳会议上作了典型交流。2005年7月,高检院、河南省检察院先后该院“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大法工委和高检院、河南省院、三门峡市检察院渎检处领导多次来灵宝调研指导,总结推广。中央政法委、高检院、中国记协“基层检察院建设巡礼”中央新闻媒体采访团专题采访报道。

一、针对线索“瓶颈”,深入研究分析现状,积极寻找发展出路

长期以来,反渎职侵权检察办案中的线索瓶颈问题一直成为困扰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主要问题。一方面是社会现实中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有增无减,另一方面是反渎职部门很难捕捉到案源信息,无案可办。这些问题同样困扰着灵宝市院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干警们。仅以1997年至2003年时间为例,该院每年办理反渎职案件不足6件,而且查办案件一直沿用传统的靠群众举报和干警自行摸排的办案方法,存在着挖掘线索少、发现案件难、办案质量低等诸多问题。如何解决这一制约反渎职办案工作的线索“瓶颈”问题,寻找办案出路?2004年2月,在灵宝市院党组和三门峡市院反渎职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该院反渎职部门进行了认真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为产生瓶颈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两法”修订后,渎检部门管辖的罪名虽然增多,但同时对犯罪主体的界定也更加严格,司法实践对执法标准的要求大大提高,这是导致反渎职工作案源缺乏的原因之一;第二,渎职犯罪多为过失犯罪,侵害的多为公共利益,涉案单位往往考虑到部门利益和声誉,不愿举报。即使检察机关发现犯罪,由于主体因素的特殊性而存在干扰多、办案阻力大等困难,致使立案率很低;第三,由于反渎职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认同度与反贪工作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公众参与意识不强,信息反馈困难,导致无案可办;第四,传统办案模式中,主要是靠群众举报、上级批转或自行摸排发现案件线索,但实践中,由于覆盖面小、信息残缺,缺乏对涉案单位的动态了解和信息评判,同样导致立案率低的结果。

经综合分析后,认为:不能主动地将辖区所有可能存在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视野,无法动态掌握不断变化的社情信息以及随之而生的犯罪动态,是案件线索匮乏形成瓶颈问题的根本原因。为此,他们以强烈的责任心和昂扬的创新精神,探索从反渎职基础工作做起,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将辖区所有社情信息和渎职侵权罪案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创建规范化反渎职工作数据库,开发反渎职侵权检察信息查询系统,从而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罪案线索摸排、初查、侦查工作,着力打造“数字化渎检办案新模式”,从根本上解决困扰渎检办案的线索瓶颈问题,进而有效拓展案源,加大查案力度,提高办案力度,提升执法能力。

二、发挥自身实践优势,依靠专家技术支持,自主研发渎检信息查询系统 

作为一个基层院自主开发信息查询系统,具有很强的挑战性。系统软件的开发涉及渎职“侵权”检察和信息技术两个领域及其交叉,专业性之强、涉及面之广、开发难度之大可想而知。面对困难,灵宝市院没有畏惧、没有退缩,而是视困难为动力、为机遇,在自身努力的前提下,依靠上级求得领导支持,依靠专家寻求技术支持,依靠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优势,经过扎扎实实的工作,项目论证组、软件开发组、资料收集组和信息录入组均按计划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具体说经过了四个步骤:

步骤之一,科学论证。2004年初,渎检部门把创建信息库的设想上报后,得到院党组的高度重视,赵选民检察长指示要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卢正平表示,创建数字化信息库是信息化建设的创新探索,坚决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之后,由马德普副检察长牵头,成立了由渎检科、办公室、政治处、技术科联合组成的项目论证小组,经过对可行性、必要性、操作性的反复论证,出台了《关于创建渎检信息查询系统实施方案》。

步骤之二,开发软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聘请了软件开发工程师与院渎检科、技术科的同志联手,成立了软件开发组,经过三个月的努力,系统软件开发成功并投入试运行,后经过省、市院领导的多次修改最终定局。

步骤之三,收集资料。由于该系统所需资料涉及全市所有国家机关以及97年以来灵宝院办理的所有渎检案件,涉及面广,资料收集、甄别、总结、提炼工作有很大的强度和难度。因此,成立专门的资料收集组,通过加强联系、查阅档案、上网查询等方式有效收集、分析资料,去粗取精,归纳分类,为信息录入做好充分准备。

步骤之四,信息录入。聘请专业文字录入技术人员与渎检内勤、办案骨干一起组成信息录入组,每天以2.5万字的输入速度将灵宝市所有国家机关编制情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责、易发案环节、罪案记录、执法依据等分库录入,并先后13次修正完善,最终使信息查询系统的数据容量达到数百万个信息点。

三、开发五大智能模块,构造有机互动系统

灵宝市院结合工作实际,在软件工程开发师和省、市院领导的指导下,精心设置五大模块,并使各模块之间有机互动,形成了一个具有转换整合功能的联动系统。

精心设置管辖单位模块,全面掌握涉案单位信息。首先设置了管辖单位模块,内容包括灵宝市所有国家机关的基本职能、机构设置、编制情况、执法依据、易发案环节、涉及的渎职侵权罪名和以往的罪案记录等信息。在线索摸排、案件查处过程中,办案人员可以迅速全面地查找涉案单位的信息。

精心设置所辖罪名模块,系统掌握法律信息。将渎检部门管辖的40多个罪名所涉及的法律条款、立案标准、犯罪特征以及基本的查处方案等,按罪名详细录入。将灵宝市院97年以来立案查处的所有渎检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发案的单位、涉案人员、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查处的经验教训等一同录入系统以备与第一模块对应查询。

精心设置信息检索模块,确立不同查询方式。为确保办案人员准确、及时地通过该系统查找到所需信息,他们在系统内又精心设置了一个信息检索模块,办案人员可点击单位名称、机构名称、单位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执法依据、易发案环节、可能触犯罪名等不同对话框进行有目的检索,而且各检索方式均有模糊检索功能。

精心设置资料更新模块,确保系统更新动态化。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各国家机关权限等情况的变更,管辖单位模块、所辖罪名模块的基本信息也要随之更新。为防止因基本信息变更而系统信息不变而导致信息查询不准等问题的发生,在系统开发研制中,专门增设资料更新模块,使系统管理保持更新状态。

精心设置目标控制管理模块,加强对系统的安全管理。为防止与办案无关的人员窃取各行政机关单位资料和案件信息,又特别设置了保密管理模块,加强对系统的有效控制,使之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四、合理利用功能,提升执法能力,渎检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灵宝市院发挥反渎职侵权检察信息查询系统智能作用,探索和总结数字化渎检模式,取得明显的办案成效。

一是充分发挥信息查询功能,迅速发现案件线索。信息查询功能是渎检信息查询系统最主要的功能,渎检部门办案人员经过授权,可以通过单位名称、机构职能以及联系方法等七种检索条目,简便快捷地查到涉案单位的基本职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执法依据、易发案环节、涉及罪名、罪案记录等信息。办案人员还可以通过罪案记录对话框,查找到各种渎检类案的侦查方案、办案中应注意的各种问题、以往办案中的经验和教训等,再结合各罪的基本查处方案,及时制定出不同办案环节的具体查处方案,无需再到涉案单位翻阅资料、了解基本情况,能够有效避免“打草惊蛇”,迅速突破案件。今年5月,反贪局办理了一起有关土地买卖的受贿案,由于涉案人员事先得知检察机关立案侦查,负案在逃。渎检部门获悉后,联想到因买卖土地而受贿,可能要有涉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主管部门领导滥用职权等问题,立即通过涉案信息查询系统查找相关土地法规、行政审批程序等各种规定,并进行了综合分析,最终锁定了市经贸委副主任薛某、市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冯某、市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赵某涉嫌滥用职权或非法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犯罪事实。

二是充分发挥模糊检索功能,精确地排查线索。渎检信息查询系统具有模糊检索功能,主要是对各单位、各罪名的不确定信息进行检索,发现易发案环节、易发案人员、易发案时间以及常用的作案手段等涉案信息,并通过科学比对,有针对性地摸排线索,收效甚好。在今年集中打击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中,渎检干警利用模糊检索功能,调取了灵宝市计生系统各单位的相关资料,发现不少乡镇的计生执法人员在收缴超生罚款方面,易发生非法拘禁计生超生对象的有关信息,并按照计生委登记的计生超生对象等有关资料,有针对性地进行摸排,一举在全市计生系统查处了焦村镇何怀军、大王镇刘丽鱼等5起计生执法人员非法拘禁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权,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充分发挥分析评判功能,准确地初查线索。分析评判功能主要是指办案人员在收到举报或自行摸排到某个具体的外部案件信息后,及时与储存信息资料交叉比对,准确判断该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和成案概率,并能由此及彼,获取其它涉案人员等涉案信息,有针对性地制订初查方案,确保查准查实。2004年5月份,反渎职部门接到豫灵镇一村民董某举报,称三门峡市公安局灵宝戒毒所政委孙某和缉毒队长李某以强制戒毒为由非法拘禁自己的案件信息。反渎职干警没有盲目出击,而是利用信息查询系统的分析评判功能,在全面掌握公安局戒毒所的相关资料以及强制戒毒的法定程序等信息的基础上,发现一个至关重要的涉案信息,就是强制戒毒前必须对吸毒人员进行尿检并报公安局局长审批。办案人员从被举报人强制戒毒时是否履行了相关法律手续入手,通过对两方面信息的交叉比对,判断出孙某和李某有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依据准确的分析判断,迅速查实了孙、李二人为索取办案经费以涉嫌吸毒为由,仅以传唤手续,将并未吸毒的董某关押在管教号房内42小时的犯罪事实。

    四是充分发挥教育培训和电子档案功能,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侦查能力。渎检信息查询系统全面收集了所辖单位的基本信息、渎检办案罪名以及查办案件所需的法律依据、立案标准、查处方案、经验教训等信息资料,并具有无限扩容空间,成为反渎职工作的一本“电子档案”。渎检部门在以建促用、以用促建的过程中,十分注重“电子档案”教育培训功能的运用,不仅使渎检干警在办案中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而且缩短了对办案人员的培训周期,避免了司法人力资源的浪费。我院利用查询系统超容量储存信息的功能,帮助办案人员借鉴有益的办案经验,提高了自身的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推动了渎检查案工作向数字化、深层次、高质量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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