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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签署”法律文书使办案时间减少22天
 
  山东安丘:变文来文往为网来网去
  “网上签署”法律文书使办案时间同比减少22天


  去年6月的一天,山东省安丘市检察院从一封反映某国企经理高某涉嫌贪污的举报信入手展开初查,高某被传唤到案后,在证据面前,很快向办案人员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但当办案人员清查账目时,却意外发现该公司借给某企业负责人张某10万元的“借条”缺少高某的签名,这一关键证据立即引起了他们的警觉。此时对高某的传讯已持续近11个小时,必须对其采取新的强制措施。 

  此案承办人立即向远在济南参加业务进修班的主管副检察长报告:“已通过‘网上办案’系统给您发去了高某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的材料和《拘留决定书》,请您审批。”这位主管副检察长随即赶到附近的济南市检察院,打开手提电脑,顺利登录到该院办案系统,并对该案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随着键盘的敲打声,一张异地签署“同意”意见的《拘留决定书》生成。鼠标轻轻一点,完成发送。而此时,传讯高某持续时间已达11个小时50分钟…… 

  据该院有关负责人介绍,“网上签署”,是依托检察机关三级专线网实施“网上办案”的一个重要环节。有关领导根据自己的用户名、指纹、密码权限登录办案系统,审批提示对话框便显示在对方电脑桌面上。当签署审批意见完成后,事先采集并存储的领导手写体签名便自动出现在“签署意见”栏中,办案人员即可按照签署意见实施下一步作业。 

  该院检察长马言圣告诉记者,实行“网上签署”,变过去的“文来文往”为现在的“网来网去”,较好地解决了异地办案信息交流反馈难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强化了对案件承办人的监督,确保了公正执法。 

  该院去年在依法查办的19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通过“网上签署”的法律文书就达到32份,平均办案时间同比减少2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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