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现有干警92名,平均年龄39岁,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的干警70名,内设14个机构(含纪检监察室)。去年以来,我院认真落实高检院加强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依托网络信息平台,率先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了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的“网上监督”,使监督工作由静态监督、事后监督向动态监督、实时监督转变,创新了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提高到了新的水平,促进了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高检院在我院召开了两次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现场会,把“网上监督”工作经验制成光盘、汇编成册,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学习。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的检察机关和高检、省、市院有近万名领导和同志前来指导交流“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工作。
作为全省专项整改活动示范院,高检院专门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社、检察日报社等多家中央新闻媒体报道了我院以“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促进规范执法的经验做法。
一、实行网络信息监督的必要性
在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对执法办案活动实行网络信息监督,已成为科技强检的重要发展方向。在检察实践中,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除了干警个人的因素外,从客观上看,其主要原因,一是工作条件差,办案手段落后。长期以来,我们的干警办案,靠的就是一张嘴、一张纸、一支笔。二是执法漏洞多。往往几个人一个办案组,办案工作独立性强、随意性大,久而久之,很容易出现不严格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以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问题。三是监督方式滞后。长期以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主要是靠人跑、靠嘴问的事后监督,对监督权限内的办案流程资源不能共享,不能全面及时了解情况,办案人员说什么,监督人员就听什么,没有把监督工作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
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就必须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办案手段落后、办案随意性大、监督措施滞后的状况,变原始手段办案为科技手段办案、变手工操作为网络信息操作、变事后监督为实时监督,通过网上办案监督,把监督工作渗透到办案的全过程,防患于未然。
二、构建网络信息监督的平台
网上办案是实行网络信息监督的平台。只有实行网上办案,才能开展网上监督。去年,我院与山东大学计算机学院、深圳神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作,成功研制开发了以规范办案流程、深化内部监督为核心的执法监督应用软件——《安丘市人民检察院网上执法监督信息系统》,依托检察专线网,实现了自侦、刑检、民行等主要检察业务办案流程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有效开展了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网上监督。
“网上办案”,就是把自侦、刑检、民行等案件的办案流程运用计算机程序固定下来,干警根据权限进入系统按照办案流程操作。呈批手续在网上登录、提交、审核、审批,调查笔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通过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在网上传输、共享、存储,或打印输出,实现数字化流程作业。
为了保证网上办案工作的顺利实施,安丘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专门批拨专项资金,为一线办案干警配置了笔记本电脑,达到了全院人均一台电脑。购置了扫描仪、微型激光彩喷打印机、数码照相机等办案设备,建成了办案网络指挥中心、数字监控系统。干警即使在异地办案,也可通过当地检察专线网进入系统,进行法律手续网上审批、证据材料网上传输,从而使网上办案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
三、网络信息监督的内容和操作方法
为了使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形成工作制度,我院研究制定了《网上办案管理办法》、《网上办案流程控制及质量标准手册》、《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网上监督考评细则》等制度,对监督的主体、监督的对象、监督的权限、监督的内容、方式、监督结果的运用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健全了网络信息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了网上监督的大格局。
所谓“网上监督”,是指检察长、执法督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检察业务部门的“网上办案”活动进行审核、审批、案件质量检查、办案纪律监督、考评等。即从案件受理开始,检察长、执法督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根据权限密码和指纹识别系统进入网络,对干警的办案活动实施审核、审批、检查、复核、监督。检察长主要是对干警执法办案活动进行网上审核、审批、检查,通过办案监控指挥系统,对讯(询)问活动进行网上实时指挥、监督。执法督察人员主要是对办案质量进行监督。纪检监察人员主要是对执法办案活动是否按照诉讼程序进行、办案人员是否遵守办案纪律、有无违法违纪问题等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重点监督:自侦案件;不捕、不诉案件;法院判无罪案件、撤案案件;下级院提请抗诉,上级院不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监所检察立案复查的案件;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和刑事赔偿案件等18类案件,并随案设立了《个案监督表》。
纪检监察人员监督的方式是:在系统软件内设立纪检监察网上监督总台,下分案件受理、案件侦查、证据部分、案件处理、执法监督等七个选项,通过浏览重点案件和“一案三卡”、“三簿跟踪”的落实情况,对检察业务部门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
纪检监察人员网上监督的操作过程是:纪检监察人员根据权限密码和指纹识别系统,进入执法监督总台,选择所要监督部门的办案网页,通过工作选项,调取所要监督个案的部分或全部资料,对照诉讼程序,察看案件办理情况;通过网上监控系统,察看有无刑讯逼供等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对照“一案三卡”监督办法,察看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的执行情况;对照《执法办案程序跟踪监督登记簿》、《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跟踪监督登记簿》和《办案安全跟踪监督登记簿》的要求,察看执法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扣押冻结款物执行规定是否严格、保管是否规范、处理是否及时,执行办案安全防范规定是否认真、措施是否落实。对监督的情况,通过执法监督子系统内的《“一案三卡”反馈通知书》、《“三簿”跟踪反馈通知书》、《案件监督征求意见反馈通知书》,按照案号逐一反馈到办案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属于面上的,由检察长督促有关部门解决;属于个别部门的,由执法督察人员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属于个别干警的,由检察业务部门按规章制度处理;属于违法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为了切实把网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制定了《网上监督考评细则》,把网上监督的各项内容都细化分解,定出分值,考评分数作为绩效总评的依据,与经济利益、评先树优紧密挂钩。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对违反网上监督规定的,视情给予减分,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网络信息监督的效果
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运行,使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效。
(一)增加了执法活动透明度,规范了执法行为。
通过实行网络信息监督,使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形成了检察长、执法督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解决了办案流程资源不能定向共享的问题,使执法办案暗箱式操作变为网络化定向开放的阳光作业。案件所有的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全部实行网络化加密管理,纪检监察人员等监督主体可以随时调取相关案件资料,把干警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堵塞了执法漏洞,预防了刑讯逼供、办案安全事故、办关系案、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促进了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网上监督开展以来,共预防、纠正办案干警的执法偏差30人次,确保了办案质量。
(二)提高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工作效率。
原来的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大多以人来人往和书面往来为载体,费时费力、效果欠佳。网上监督改变了监督信息的传输方式,提高了监督主体快速收集、处理、反馈监督信息的能力,使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实现了“零”距离交流。可以说,“足不出户”就能全面、及时地监控、了解整个执法活动的状况和个案的办理进展情况,大大提高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工作效率,能够有效地把违法违纪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此外,依托互联网络,在办案用车上安装了GPS导航定位系统,加强了对干警在外执法活动的指挥、监督,杜绝了公车私用等问题。
(三)强化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力度。
网络信息监督弥补了原有监督机制的不足,使原来的“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监督上来,实现了对内部执法监督的新突破,使监督工作由静态监督、事后监督向动态监督、实时监督转变,达到了流程控制、超前预防的目的,强化了内部执法办案监督的力度。同时,由于监督既不中断办案活动,又不占用办案时间,受到了一线办案干警的欢迎。
通过实行网络信息监督,创新了对内部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加强了对办案流程的监督控制,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深化了执法规范化建设,使高检院关于建立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与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落到了实处,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促进了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言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