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走科技强检之路,研发了“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系统,将自侦、刑检、民行、信访等案件全部实行网上办理。自2003年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以来,该院所办理的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自侦案件无一退查,无一超期,办案干警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规范了执法行为,促进了执法公正,创造了一流工作业绩。2006年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六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该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检察院”荣誉称号。
2004年5月,中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叶青纯视察该院工作时,对“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系统给予高度评价。
2005年7月13日,在安丘市院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加强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的与会代表对该院 “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系统给予高度评价。
山东省院检察长国家森认为,安丘市院“网上监督”等一批先进经验,对推动全省规范化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重要举措,代表了时代的潮流。国检察长要求安丘市检察院要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检务改革之路走下去。
“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系统就是运用信息技术,依托检察专线网,将案件从受理、侦查、审查以及最后处理、监督和考评全部流程进行数字化处理都在网上进行,所有的证据都在网上体现。实行网上立案、审批、监督和考评,以及案件资料的统计分析、综合查询等功能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有关局科室负责人和院领导依据各自权限进入系统,实施审核、审批和监督。所有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都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印制,从立案到处理的办案全过程其中包括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全部在网上进行。系统本身环环相扣的执法程序,使办案单位、纪检监察室、检务督察室、院领导之间只能根据各自的密码和指纹识别进入系统,只能根据自己的权限发送相关指令,达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及时纠错的目的。检务督察室的干警也可以通过安装在讯(询)问室内的监控系统,对干警的讯(询)问活动实施全程监督,并实时录像,以备随时调阅。
实行“网上办案、网上监督”,将以前靠制度约束下的违法办案不敢为,变成了靠手段约束下的不能为,从根本上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实现了监督预防关口的前移,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降低了行政成本,创建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的新机制。
山东省安丘市检察院 刘增祥 赵华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