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吴松寿受《检察日报》记者专访
●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升速扩容一期工程完成初验
●组建了全国检察机关信息技术讲师队伍
●开展了检察技术理论课题研究活动
●建立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人员名册”数据库
记 者:加强信息化建设是关系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请您谈谈去年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哪些进展?
吴松寿:2005年,高检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按照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基础网络建设,努力提高网络应用水平,检察信息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一是检察机关一级专线网升速扩容一期工程完成初验,二、三级专线网建设稳步推进。2005年新建并联入二级专线网节点52个,同比增长20%,有27个省、直辖市二级专线网全部建成,全国联网的地市级院达310个;新建并联入三级专线网节点392个,同比增长40%,全国有44%的县区级院建成三级专线网,联网县区级院达1376个。二是局域网建设进展顺利。全部省级院、82.5%的地市级院和65%的县区级院完成了局域网建设,建成总数达2377个。三是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速度加快。除一级专线网开通32个视频会议系统外,有229个地市级院、1073个县区级院开通视频会议系统。四是电子邮件、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取得新进展。去年有271个检察院开通电子邮件系统,使开通电子邮件系统的检察院达到1524个,开通信息发布系统的检察院达到1540个。
记 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的施行,对检察机关的检验鉴定工作意义重大,我们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吴松寿:《决定》为检察机关检验鉴定工作机构的设置提供了法律依据,明确了我们的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这对于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鉴定工作、稳定检察技术队伍和调动专业人员积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决定》,2005年9月,高检院专门下发通知进行部署。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总要求和《决定》精神,高检院将下发人民检察院检验鉴定规则以及人民检察院鉴定机构、鉴定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记 者:不管是网络建设,还是技术鉴定,都需要技术方面的专业人才做后盾,那么在检察技术队伍建设方面都有哪些举措?
吴松寿:为加强检察技术队伍建设,我们信息研究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专门制定下发了《检察技术信息人员廉政规定》;二是举办了包括网络管理、通信设备技术等4期信息技术培训班,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56名;三是筹建了“信息技术人才库”、建立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技术信息人员名册”数据库,加强了对全国检察技术信息人员的动态管理;四是组建了“全国检察机关信息技术讲师队伍”;五是开展了检察技术理论课题研究活动。通过对“检察信息化工作在检察业务、队伍建设中的保障作用研究”、“检察信息技术在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中的作用”、“检察技术与检察业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研究”等16个课题的研讨,对于加强“三位一体”建设和提高检察干警的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记 者:今年我们将有哪些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吴松寿:一是加快“三位一体”机制建设信息化应用平台方案的研究。二是从建设、管理、应用、培训和保障五个方面抓好检察信息工作年度任务的落实;开好“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化应用推进会”,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应用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子检务工程”的立项申报工作。三是切实落实《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检察技术部门的职能意识,推进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的开展。四是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鉴定工作管理,完善检验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五是全面推行鉴定人检案责任制。对案件质量实施监督,实现检验鉴定的全程控制。六是加强人才培训和队伍建设。依托“检察机关信息化讲师队伍”,加强信息技术人员全员轮训,逐步推行信息技术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有计划地开展法医、文检、司法会计专业门类的提高培训、专题讲座、研讨、学术交流活动等。七是对《检察技术信息人员廉政规定》的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加强典型人物和突出事迹的宣传工作,以示范作用促进队伍建设的工作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保证检察技术信息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