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吴志刚立案侦查
时间:2017-09-06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志刚(正厅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