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依法决定对陈东山立案侦查
时间:2017-05-25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西安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原主任兼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东山(正局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 刘淑娟]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