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黄爱国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7-04-21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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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巡视员黄爱国(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黄爱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黄爱国,听取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黄爱国利用其担任荆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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