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何永林立案侦查
时间:2016-09-13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2016年9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市委书记何永林(正厅级)以涉嫌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 李瑾]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