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俊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16-05-03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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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四川省成都市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俊(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德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俊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询问了被告人张俊,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德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俊利用其担任成都市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借款、绩效考核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佟海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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