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检察院依法对陈新民决定逮捕
时间:2016-04-13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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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11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六安市委督查组原副组长陈新民(副厅级)决定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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