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闵路明立案侦查
时间:2016-02-06  作者:  来源:高检网
【字体:  

  日前,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指定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黔南州政协副主席闵路明(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责任编辑: 佟海晴]
检察日报数字报 | 正义网 |
Copyrights©最高人民检察院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