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江国河立案侦查
时间:2015-11-06  作者:  来源:高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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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国河(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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