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时间:2016-12-12  作者:操宏均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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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会场。杨忠玉 摄

  11月25日至26日,由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福建警察学院和福建省犯罪学研究会联合承办的中国犯罪学学会第25届学术研讨会在福州市召开。来自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以及司法实务界的犯罪学专家学者近200余人,围绕“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题,对“社会治安防控的基本理论”“暴恐犯罪与公共安全领域犯罪防控”“金融安全领域与网络安全领域的风险及其犯罪防控”和“毒品犯罪的防控”等话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社会治安防控基本理论

  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有效防范系统性重大风险,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屋建瓴地提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决策部署,并出台相关文件,如2015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

  何谓“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浙江省杭州市警察协会副秘书长陈美荣认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是“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维护治安秩序和公众安全感为目标,以公安机关为主体,以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为依托,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为基础,科学整合和有效利用警力和社会资源,有机结合、综合运用防范、控制、打击、管理、服务等各种措施手段,对社会治安实施全方位、立体化动态防控的一项系统工程”。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胡江提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的目标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核心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是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保障是健全落实责任机制。

  落实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关键在于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同济大学副教授单勇认为,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充分利用犯罪大数据,实现社会治安精准防控。具体而言,就是克服数据治理面临的种种困境,以信息化为引领,将特定因素予以数据化并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数学模型测算犯罪数量与特定因素的相关关系,进行风险评估,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对违法犯罪的时空信息及相关警务问题绘制可视化的“犯罪地图”,助力社会治安防控决策。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教授崔会如提出,在犯罪防控格局中,尤其是社区矫正中,要通过加强社区矫正执行机关的建设,准确定位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的职责,探索社区矫正的协调机制,优化社区矫正运行中的国家力量。

  暴恐犯罪与公共安全领域犯罪防控

  暴恐犯罪与公共安全领域犯罪直接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国同样面临着暴力恐怖主义犯罪的威胁和侵害,公共安全领域犯罪也较为突出。打击并预防这类犯罪既是世界性共识,也是全球性难题。

  对于反暴恐犯罪观念,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冯卫国认为,应该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导向,确立综合反恐观、全民反恐观、法治反恐观、科技反恐观、文化反恐观、合作反恐观、常态反恐观。在反暴恐犯罪具体措施方面,湖南大学教授王燕飞认为,面对严重暴恐犯罪的现实,在法治反暴反恐思维引领下,必须对暴恐犯罪防控法律加以整合,建构以反恐怖主义法为导向,与刑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相互融合的严密法网,协调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化解法律设置上的矛盾与冲突,并进一步明确反恐专职权力与司法权力的分配。

  对于暴恐罪犯矫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监狱警官孙新明认为,应该做好以下五方面:加强狱政管理、强化行为矫治;对所有暴恐罪犯全面、细致的甄别,依据甄别结果,分类暴恐罪犯,确保分押与分教;强化严教措施,在教育改造上做足文章;建立较为适应暴恐罪犯的改造质量评价体系;注重专业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的教育改造队伍。在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司法处置策略上,吉林大学教授王志远认为,应该坚持宽严相济、张弛有度,摒弃情绪化的司法处置策略,平衡人权保障与法益保护之间的关系,在优化社会政策的基础上做好综合治理。

  金融与网络安全领域风险及其犯罪防控

  在互联网时空下,以非法传销、非法集资等为典型形态的传统金融犯罪,被进一步放大,导致这些犯罪变得更加易于实施,受害者涉及面愈加广泛,而当前我国已经处于经济新常态的发展阶段,防范和管控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网络风险和治理网络空间,迫在眉睫。

  浙江大学教授叶良芳提出,“互联网+”时代,P2P网络借贷违规经营面临着民事违约责任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责任风险,对其合规化治理,应当构筑刑法规制底线、行政规制主线和行业规制基线三道防线。中山大学教授聂立泽认为,在防治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刑事政策导向上,立法机关在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司法机关在进行司法规制的过程中要遵循司法谦抑性原则,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要秉持严格谨慎的执法原则,坚持和贯彻“打小打早”的思路,将法律规则和技术规则予以有效融合。

  浙江省金华市人民警察学校教授傅跃建认为,要通过多元的、综合的手段防治网络现货交易诈骗犯罪,具体应从以下几个环节着手: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强化网络安全防范;完善相关立法规制,强化司法打击力度;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有效治理现货市场;强化第三方交易监管,防止风险欺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投资者防范能力;加强职能部门的自身建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泽强认为,对网络服务商不法行为应该设定刑事责任,但是要尊重互联网技术规律与特点,不能搞简单粗暴之立法与规则,对其实施分级处理,聚焦内容服务商,关注平台服务商。福建警察学院教授张昌荣认为,应该通过加强对支付平台的管理,交友网站实行统一的识别编码制度和保证金制度等举措,来预防社交网站的犯罪。

  毒品犯罪防控

  当前,我国毒品犯罪依然形势严峻,涉毒案件侦破难度不断提高,因此,需要根据毒品犯罪规律,构建科学的防控体系。

  云南师范大学教授莫关耀认为,历经三轮“禁毒人民战争”,我国毒品犯罪仍高位运行,必须反思我国现行刑法策略:一是严刑峻法难以遏制毒品犯罪的加速蔓延;二是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作用未能很好发挥。因此,在毒品犯罪防控上,一方面,既要关注禁毒执法活动以减少供应,也要关注预防教育和戒断治疗以减少需求;另一方面,要运用综合性、整体性治理手段,建构与完善社会秩序,瓦解其存在根基。此外,还要加强毒情收集、发布与研判。对此,甘肃政法学院副教授郑永红认为,《世界毒品报告》作为分析研究全球毒情的主要文献,其在数据发布上日趋精细化,发布方式多元化且可视化程度高,数据挖掘力度大。这对于我国进行毒情指标数据发布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作者单位:国家检察官学院)

[责任编辑: 刘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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